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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12年行政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考核办法和通报制度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提高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督促各村抓紧抓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决定建立行政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指标考核办法和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及通报内容
考核内容分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指标与业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两大块。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指标
确定为以下六大类14项:
1、出生情况:分出生人数、计划外出生人数、计划生育率3项。
2、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分2010年以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应征案件数、已作决定案件数、案件决定率、金额兑现率4项。
3、优生促进工程情况:分未婚检例数和未优生检测例数2项。
4、当年长效措施落实:分落实人数、落实率2项。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分未及时核查反馈信息例数、流出人员未及时办换证例数2项。
6、出生漏报情况:分出生漏报例数1项。
(二)业务重点工作
确定为以下三大类3项:
1、宣传教育工作:2012年开展优生优育优教“三优”服务室建设和生育文化园区(婚育风情路)建设2项。
2、计生协会工作:2012年建立生育关怀冠名基金1项。
3、社会抚养费征收超过规定比例的实行奖励加分1项。
二、评分标准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主要指标评分实行百分制,并按倒扣分的方法实行。具体标准如下:
1、计划生育率(20分)。根据年初确定对各村的考核指标97%,完成考核指标的得20分;没有达到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2010年以来案件决定率(15分)。当年案件决定率达到100%的得10分;没有达到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2010年以来金额兑现率(25分)。当年金额兑现率达到70%的得25分;没有达到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4、婚检率(5分)。出现一起未婚检的扣2.5分,扣完为止。
5、优生检测率(5分)。出现一起未优生检测的扣2.5分,扣完为止。
6、当年生育长效措施落实率(10分)。期内(2011年10月——2012年9月)落实长效措施率达50%以上的得10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核查未及时例数(5分)。出现一起未及时核查反馈流动人口信息的扣1分,扣完为止。
8、流出人员未及时办换证例数(5分)。流出人员出现一起未及时办理办证、换证工作的扣0.5分,扣完为止。
9、出生漏报率(10分)。出现出生漏报一起的扣10分。
(二)业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按附加分的方法实行。具体标准如下:
1、2012年按照标准建设优生优育优教“三优”服务室或生育文化园区(婚育风情路)并通过市级验收的分别在完成的当月及12月加10分。
2、2012年建立生育关怀冠名基金1个的,在建立的当月及12月加10分。
3、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兑现率超过规定比例(70%)的实行奖励加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加0.4分。
三、奖惩措施
1、为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乡政府特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单项奖励资金,奖励对象为村主职干部及计生联系员,其中计生联系员奖励资金不低于40%。具体为分值为100分及以上的村奖励5000元,分值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村奖励3000元,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村奖励2000元,分值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村奖励1000元,分值在85分以下的村不设奖。
2、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出现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情形时,一是村集体取消当年和下一年度乡级及以上综合性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二是村主要负责人和计生联络员取消一年内乡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三是其它情形按照《上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意见》执行。
四、本考核相关指标考核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奖励政策的兑现参照月份是2012年12月。
二0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民政 人口与计划生育 考核 通报 通知
抄 送:上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
丁宅乡党政办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