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及规模畜禽养殖户:
当前,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根据绍兴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虞防指(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三月十五日开始,全镇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
春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当前周边国家和地区动物疫情频发,全镇防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和薄弱环节,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村要把抓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要集中精力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注射工作,开好春防工作会议,布置和落实工作任务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春防工作;二是春防与全年防疫工作相结合,做到全年任务明确、职责责任明确、人员经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三是突出今年工作重点,要在继续强化强制免疫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动物防疫规模化乡镇的回头看和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明确春防任务,确保免疫质量
(一)春防任务与时间安排
本次春防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
第二阶段:从
第三阶段:从5月6日—6月15日,开展犬类狂犬病的集中免疫注射。
(二)免疫程序
生猪:肉猪(一个月龄以上到出栏前30天)和公母猪均应同时“一猪三针”(猪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分点注射。生猪春防集中免疫后,采取月月补针的办法,确保每头生猪达到二次免疫。
家禽:10日龄以上的家禽均应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水禽和鸡免疫不同禽流感亚型的疫苗),间隔20天再作第二次加强免疫。
牛、羊:牛(3个月龄以上)羊(1.5月龄以上)均应注射牛羊口蹄疫O-I二介疫苗。成年牛羊免疫一次,而幼龄牛羊需免疫二次。
(三)、免疫质量要求
(1)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应免的免疫密度要求达到100%;
(2)所有动物免疫接种前必须是健康的。同时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猪、牛、羊二免后应佩带二维码免疫耳标;
(4)做好免疫情况如实登记,有关人员签名并建立免疫档案。
三、严格坚持自防要求,全面提高规模养殖场防疫水平
当前我镇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已经很多,要求各村对规模畜禽养殖的防疫自防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今年原则上规定规模场常年存栏畜禽200头(羽)以上(牛20头以上),但对存栏50头猪以上、有自防要求的场,各村根据实际可酌情考虑让其自防。各村要出台对自免场的工作措施,一是对自防的规模畜禽场,年初要摸底排队,春防前要提前将防疫通知书下发到各场。二是要做好规模场免疫程序备案,并按照免疫程序督促规模场场主自觉及时到镇农办申领疫苗,同时建立免疫档案。三是强制开展免疫监测,要求对自免场每年至少一次开展采血送样监测,逐步做到自免自检自改,对不按规定开展自免自检和连续多次抗体检测不合格的,取消其自防资格,同时不得列入政府畜牧扶持项目的申报。
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防疫物资的管理,特别对疫苗的管理,做好疫苗出入登记和保管,确保质量,节约用苗,杜绝浪费。
四、结合春防,搞好动物疫情普查和畜牧生产调查
为掌握全镇畜牧业生产实际情况,各村通过春防时现场踏栏检查,要对当前的动物疫情和畜禽实际存栏作一次全面普查,掌握疫情动态和畜牧业生产实际情况,如发现可疑疫情要迅速上报快速处理,对畜牧生产的现状和全年发展要进行认真分析,做好生产调查工作,要求调查数据做到正确,不虚报、漏报,并认真做好汇总。
五、加强春防自查,及时上报材料
春防每个阶段免疫结束后,各行政村要对散养户集中免疫登记复印件进行审核和留存,镇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对各防疫片区免疫情况的检查。春防结束后,市将重点检查我镇的自查工作
镇政府审核后,分期填报《散养动物免疫分户汇总表》以便于市核准和免疫劳务费的结算。春防第一阶段结束后,各行政村要做好防疫资料汇总和上报,镇防办将汇总资料和工作总结于4月15日上报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工作资料和总结分别与5月10日、6月20日前上报,同时积极配合镇防办做好迎接市防办对我镇春防工作的检查准备。
春防具体联系人:
镇防疫监督员:殷明祥,联系电话:13858544986
镇 防 疫 员: 冯永明,联系电话:13252180393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