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的森林消防应急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修编后的《上浦镇森林消防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印发 森林消防应急预案 通知
抄报: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农林渔牧局
上浦镇党政办 2012年07月18日印发
上浦镇森林消防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消防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结合我镇森林消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消防工作,确定最佳森林消防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全年火警、火灾数不突破市控制指标,力争达到全镇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人民政府指挥扑救,各村和有关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3、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
4、需请求相邻乡镇、市(县)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5、其他情况需要支援扑救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山林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或市森林消防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通报镇森林消防指挥所成员,并及时向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及市政府报告。
4、根据镇主要领导的指示,镇森林消防办立即向有关村通报火情,传达领导批示。同时,做好应急工作,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人员上山扑救。
5、随时了解掌控火情,为上级森林消防部门有关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1、镇森林消防指挥机构及其职责。镇森林消防指挥所在市政府及市森林消防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村、单位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
总指挥:杨一国
副总指挥:陈银尧、毛荣华
成员:王小海、陈健、许明海、郑哲军、石建霞、叶秀华、章坤华、董珏炜、万信忠、相东、丁伟达、俞红琪。
工作职责:⑴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⑵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⑶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⑷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⑸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⑹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灾后处理工作。
2、镇森林消防办职责。镇森林消防办设在镇农技信息中心,主任由万信忠同志兼任、值班电话:82366112、82366623。
工作职责:⑴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⑵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单位的森林消防工作;⑶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消防办关于防火的各项决策;⑷负责处理各项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⑸加强值班。
五、森林火灾事故扑救程序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各村应立即上报镇政府、镇森林消防办及市森林消防指挥部,镇政府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级森林消防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值班电话:82366112。
2、启动预案,设立前指。
镇政府带班领导及镇森林消防办负责人接到值班人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镇森林消防指挥所立即成立前线扑火指挥机构,以便加强火场指挥,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组织。
镇森林消防指挥所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的重要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扑火力量:⑴村组建的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⑵镇政府组建的森林消防队,在村级无法自救时赶赴现场;⑶必要时向市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求援。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兵力进行扑救,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扑火期间,镇森林消防指挥所全权指挥政府全部车辆,必要时借调各村和单位车辆,不足时租借营运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提供交通工具,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火灾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和清点扑火队伍人员并安全撤离现场,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
7、火灾查处。
镇森林消防办要积极配合市森林公安部门,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后工作,受灾行政村及镇农技信息中心要积极配合上级林业部门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