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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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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深化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推进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突出抓好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现就进一步推进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医药回扣治理专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全面推进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排查具有医疗行业特点的廉洁风险,完善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廉洁风险防控意识、减少廉洁风险、降低医药回扣发案率;进一步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保护干部职工,维护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推进医院改革和发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深入推进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岗位廉政主题教育,突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采取先进事迹报告会、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钟杏菊、吴棣梅等先进典型和“感动浙江卫生十大人物和事迹”,开展先进示范教育;组织学习省卫生厅编印的《镜鉴录》和《警示录》、法制专题讲座、旁听案件审理、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等形式,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结合“医德、诚信、责任”主题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做到文明服务、廉洁行医。突出制度教育,深化廉洁文明行医承诺履诺活动,把相关廉洁制度规定及承诺的条款纳入聘任协议、干部任用、职称评聘等环节,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

    (二)排查岗位廉洁风险。组织干部职工通过自己查找、集体评议、单位审定的方法,认真查找每个岗位的廉洁风险。医院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其他管理岗位人员要认真查找决策权、人事权、财务权、基建权、采购权等职务权力和事务权力廉洁风险;医务人员要认真查找处方权、临床诊疗权等执业行为中存在的职业权力廉洁风险。重点查找:权力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度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职业道德不牢固、外部环境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根据权力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和危害程度高低等因素,原则上按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的标准评定风险等级,同时制订相应的制约措施和规则、流程。建立廉洁风险信息库,各单位、单位内设机构和个人查找的风险点和采取的防控措施,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存入信息库,并通过一定形式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三)规范医疗行业特点的职权。具有医疗行业特点的职务权力突出表现在医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管理权中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采购权和选择权;职业权力突出表现在医、药、护、技等人员在执业行为中临床用药、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试剂、医疗设备检查的选择权、使用权和医疗收费事务权。在行使这些权力时,由于其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外部难以监督。通过强化内部制约,整合完善创新相关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配套制度,并形成职权运行流程图,融入医院日常管理之中,向单位职工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四)加强预警信息动态监控。针对廉洁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从投诉举报、经济责任审计、案件分析、干部考察、述职述廉、媒体网络等方面收集廉洁风险信息,建立廉洁风险信息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加强研判分析,对可能引发的廉洁风险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出单位预警、岗位预警和个人预警,采取教育提醒、廉洁约谈和预警告知等方式,督促其纠正。市级医院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防控廉洁风险,整合医院内部各种网上管理系统,加载实时预警监管系统,构建权力运行综合电子监管平台,提高防控廉洁风险的有效性和可及性。

    (五)强化廉洁风险绩效评估。市卫生局将研究建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绩效考核机制,把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围绕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监管预警、工作成效等方面,加强绩效考核评估。重点考核权力运行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和严密高效,权力行使是否严格按流程运行并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防控规则是否执行到位,及其防控实效。对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未认真落实廉洁风险防控责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深化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

   (一)全面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按照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虞市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虞卫〔2012〕66号)要求,今年全面实施“阳光用药工程”。一是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医院公开栏等多种媒介,将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等九项主要指标向社会公示,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二是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各医疗单位必须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实施网上药品采购,采购品种必须从省中标目录中选择,从严控制备案采购药品的品种和数量,严格执行中标药品采购价格。三是落实临床用药综合管理措施。要以强化临床用药管理为核心,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制度以及确立严格有效的执行手段,加强对临床药物尤其是抗菌药物使用的分类管理。四是推广对诊疗用药行为实时监控,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建立处方点评和不当处方公示制度,二甲以上的医院都必须在HIS系统中设置临床合理用药的预警程序,做到有效预警、实时监管。

    (二)进一步完善药械采购机制。健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查找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廉洁风险点,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从业人员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强化对采购范围、采购程序、采购环节和结果的监控。逐步建立健全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医院严格按招标目录采购,严禁网下采购。对目录内药品的选择和自主采购的药品、试剂、耗材、医疗设备等,医院必须规范选择(招标)程序,建立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严格保密,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实施,并在医院内网公开选择(招标)结果,接受医院干部职工监督。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疏堵结合”方针,在开展医药回扣专项治理的同时,积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价格机制、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等综合改革,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付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严格实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和住院费用清单制,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继续推进以药品零差率为核心的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破除“以药补医”的不合理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一是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以“服务好”为基础,以“质量好”为核心,以“医德好”为准则,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就医的合法权益。通过改善服务、提高质量,以精湛的技术、优良的医德,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医德考评制度。严格执行《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应用标准化医德考评系统进行量化考评,个人医德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同时使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执业医师资格管理等挂钩,加大对医德考评结果运用的刚性力度。三是探索建立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患者满意度评价结果纳入医院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一是抓住主要环节,遏制过度医疗行为。临床诊疗以临床路径管理为抓手,强化对入径标准、路径管理和路径变异的监控;临床用药强化对非集中采购药品、基本药物、抗菌药物使用和超限处方的监控;医用耗材和试剂强化对资质、有效期、出入库、使用的监控;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强化对检查阳性率和重复检查的监控;医疗收费强化对耗材加成率和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的监控。二是运用制度和信息技术手段,完善科学预警防控机制,建立处方审核制度,扩大临床路径管理,完善并推广“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监控系统”,使医务人员自觉按临床路径开展诊疗活动。二甲以上医院必须建立临床合理用药的预警系统,实行实时监控,对违规或异常的药品实行停药、限量、通报等处理。三是强化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医院应把廉洁风险防控的要求融入具体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主动接受执纪执法机构、医保、物价等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全方位监督。充实行风监督员队伍,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探索建立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六)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联查联审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于收受“红包”、回扣被查实的,除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要视情分别给予缓评、缓聘职称晋升、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医师执严肃查处医药回扣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强与执纪执业证书等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坚决遏制医药回扣不良风气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深化医药回扣专项治理,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细则,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将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等要求、同时监督。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局党委《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虞卫党〔2011〕44号)及本文件要求和全省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带头查找廉洁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单位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必须在8月3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并将相关制度台帐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用,一份报局办公室(4207室)备案。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卫生局把推进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深化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届时对各单位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专项督查,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加强调研和监督,分析防控机制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对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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