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丰政〔2012〕38号
丰惠镇人民政府
关于人才子女、投资人子女入学安排的暂行规定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人才子女、投资人子女等入学政策,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和落实人才强镇战略;鼓励和吸引外来投资者到丰惠投资兴业,营造“亲商、安商、便商、富商”氛围;鼓励各类人才在丰惠创新创业,努力构筑人才发展的比较优势;为丰惠中心镇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创业、创新氛围。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人才子女、投资人子女等入学安排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大专以上学历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者、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者的子女,落实到丰惠镇内镇级学校入学。
二、对来丰惠镇域内投资100万元以上者、在丰惠集镇范围内经商工商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且工商登记满5年的经营户的子女,落实到丰惠镇内镇级学校入学。
三、为稳定干部队伍,让在丰惠工作的站所、机关干部安心工作,更好地为丰惠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对丰惠镇机关干部、丰惠镇学校(幼儿园)教师子女、镇属各站所正式工作人员的子女,如要求在丰惠镇学校就读的落实到镇级学校入学。
四、提倡镇域内各企业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对企业内特定的管理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到镇级学校就读。
五、安排就学时由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安排落实工作由丰惠镇中学和丰惠镇中心小学负责。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配合提供好相应的审验资料。
六、以上规定适用于本镇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
七、本暂行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