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丰政〔2012〕36号
丰惠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二○一二年秋季丰惠镇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
意 见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属各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做好2012年秋季丰惠镇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根据市教体局2012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丰惠镇教育工作实际,特提出2012年秋季丰惠镇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新生年龄: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
2.新生户籍:2012年8月31日前迁入所在施教区。
3.招生规划:丰惠镇中心小学5班,祝家庄小学1班,三溪小学1班,通明小学1班,谢桥小学1班,夹塘小学1班,全镇小学合计10班。
4.施教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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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
施 教 区 划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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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惠镇 中心小学 |
庙弄社区、东门社区、南街社区、北门村(居委)、丰南村、西郊村、南门村、西南门村、东光村、永庆村、凤鸣村、后山村、东门村、西湖村、盛茂村、孟尝村、通明村、夏王村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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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明小学 |
夏王村、孟尝村、盛茂村、通明村、凤鸣村、后山村、东门村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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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小学 |
西溪湖村、三溪村、双溪村、西湖村、南源村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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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家庄 小学 |
西湖村、祝家庄村、渔门村、南源村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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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桥小学 |
谢桥村、虞光村、五云村、后山村、夏王村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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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塘小学 |
五云村、陈夏谢村、虞东村、夹塘村的适龄儿童。 |
注:施教区重复的遵循自由选择学校原则
5.报名办法:符合新生年龄和户籍规定的学龄儿童,按划分的施教区,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卡、幼儿园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分别到相应学校报名。
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施教区学校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未申请缓学的儿童,在其第二年入学时将由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镇内学校就读。
适龄残疾儿童原则上随班就读,符合市特殊学校及省市指定的相关学校就读条件的到市特殊学校和相关学校就读。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招生对象:户籍在丰惠镇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新生户籍:2012年8月31日前迁入丰惠镇。
3.招生规划:丰惠镇中设11个班。
4.报名办法:户籍符合规定的适龄少儿持户口簿、父(母)或本人住宅房产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到丰惠镇中报名。
三、有关问题界定
1.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下行政村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由家长按就近入学原则自由选择相应的学校就读:①后山村、夏王村户籍适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以按就近入学原则家长自由选择在丰惠镇中心小学、通明小学、谢桥小学就读。②孟尝村、盛茂村、通明村、凤鸣村、东门村户籍适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以按就近入学原则家长自由选择在丰惠镇中心小学或通明小学就读。③西湖村户籍适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以按就近入学原则由家长自由选择在丰惠镇中心小学、祝家庄小学、三溪小学就读。④南源村户籍适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以按就近入学原则由家长自由选择在祝家庄小学或三溪小学就读。⑤五云村户籍适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可以按就近入学原则由家长自由选择在谢桥小学或夹塘小学就读。⑥自由选择学校区域的行政村适龄儿童一般在小学一年级选定学校,以后原则不作更改。以上施教区调整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只适用于2012年秋季开始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其他已就读适龄儿童仍按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各学校接送车线路不作增减。
2.新居民子女,来丰惠投资者、各类人才、军转干部、“绿卡”持有人等子女,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3.小学二至六年级学生,原则上在原学校就读。
4.今后我镇中小学招生工作如无重大变化,不再另行发文。每年秋季招生前由丰惠镇学校党总支对下属各中小学提出招生实施意见。
5.各校特招生政策由各校根据学校实际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特招生制度。
四、严格招生秩序
1.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招生工作是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社会稳定和系统形象的大事。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熟悉招生政策、工作细致、服务热心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班子,以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宣传,做好村民工作,正确理解招生政策,确保社会稳定。
2.严格执行招生规划。各学校不得擅自扩班,确实需要扩班的,由学校向镇人民政府和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镇党委政府和市教体局研究决定;要严格控制班额,未经批准,新招中小学班额按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严密招生工作程序。今秋丰惠镇中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7、8日两天,各校务必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核对户籍、房产证等证件。
4.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校要制订招生工作日程表,并抓好招生工作人员的有关招生政策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做到接待热心,服务周到,解释政策准确无误,验证工作仔细慎重,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圆满。同时欢迎家长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电话:丰惠镇人民政府,82081030;丰惠镇中学,82828918;丰惠镇小学82828558。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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