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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卫党〔2012〕37号
关于印发《2012年上虞市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2年上虞市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2012年上虞市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和全市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要求,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合力打造“四个上虞”和“民本卫生”、“和谐卫生”、“阳光卫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其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及形成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商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形成全系统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加快推动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医药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纠纷调处、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领域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和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时掌握医改和医疗卫生中心工作以及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法律需求,组织开展专项法 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四)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反邪教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对各类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在局管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剖析典型案例,开展旁听法庭审理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全年学法不少于两次。
(六)加强对公务员和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在市卫生局机关公务员、机关干部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中深入开展以卫生行政许可、职业卫生、食品安全、依法执业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卫生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素质。
(七)深入开展单位中层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医疗卫生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单位中层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纳入中层管理人员考核重要内容,同时要健全法律法规的考试制度,每年适时举行一次卫生法规考试,进一步巩固学法用法的能力。
(八)着力推进广大医务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抓好单位职工法制教育。深入挖掘单位资源,拓展职工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适合广大干部职工特点的法治实践活动,营造有利于职工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九)深入开展服务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应用单位内部现有资源,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幕、院内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加强对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重点是宣传医疗纠纷调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正确对待和处置医疗纠纷的意识,维护就医秩序。
三、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提升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十)扎实推进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前实行法律法规咨询制度,切实保证单位重大决策的合法性,不断提升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十一)积极开展单位法制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在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和职工学法用法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医院门诊、病区等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并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十二)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考评机制,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单位”建设,培育单位法治文化,增强单位守法意识,着力提升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打造独具特色的普法品牌,推动卫生系统法治文化建设
(十三)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和各种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为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打造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品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四)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深入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努力提高法制宣传近民程度,完善单位内部公共活动场所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充分利用业务培训、中层(职工)会议、患者健康教育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立体式、全方位近民宣传窗口。
(十五)建设法制宣传新载体。积极依托《上虞日报》卫生版面和广播电台卫生栏目,开展卫生公益普法活动。积极组织《以案说法100例》普法读本的发行学习工作。积极发挥“六五”普法讲师团和志愿者团的作用,有序、有力、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强化普法工作的各项保障
(十六)加强“六五”普法组织领导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工作议程,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落实抓和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十七)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调整充实卫生系统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网络普法评论员等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加强业务培训。
(十九)切实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保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建设,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制度,切实发挥各级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六五”普法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