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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中开展“双管双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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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

为进一步拓展在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不断深化“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现将《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中开展“双管双争”活动的通知》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岭南乡委员会

                                   0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在职党员   双管双争   通知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0一二年十一日印发  

中共上虞市委组织部文件

 

市委组通〔201239

 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中开展

双管双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市直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工委)

为进一步拓展在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不断深化娥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决定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中开展以工作单位、居住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在单位争当岗位先锋、在社区争当服务先锋为主要内容的双管双争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求,以深化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为抓手,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目标,坚持八小时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外积极奉献在社区,引导和动员在职党员亮身份、重服务、作奉献、树形象,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为加快推进四个上虞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以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管理为补充,通过开展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全面推行在职党员向居住社区报到、党员服务情况反馈、党员社区表现评价制度,建立双向联系、双向反馈、双重管理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社区党建三有一化建设,着力打造服务队伍好、服务机制好、服务保障好、服务成效好的服务型社区党组织;有效整合社区党建工作资源,进一步增强社区党建工作力量,着力提升区域化党建工作水平。

三、参加对象

居住在三个街道城市社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

四、职责任务

(一)在职党员

1、及时主动报到。填写《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报到单》(附件1),今年七一前主动到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报到,亮明党员身份。今后如居住地变动的,要及时到新的社区党组织报到,并与原所在社区党组织说明情况。

2、确定服务意愿。根据自己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提出服务社区建设的意愿,在政策宣传、党建指导、教育体育、文化娱乐、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环境整治、平安建设等方面作出承诺,便于社区党组织安排活动、分配工作。

3、积极参与活动。树立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共驻共建意识,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类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具体做到四个一:作出一项公开承诺、结对一户困难群众、参加一次公益活动、提出一条意见建议。

4、带头发挥作用。按照发挥特长、树立形象要求,积极当好五大员: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当好社区建设服务员;带头协调邻里关系,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带头维护社区治安,当好和谐社区协管员;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当好文明新风示范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

1、强化教育引导。按照机关党建走前列、作表率的要求,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管理及居民群众的监督,教育引导在职党员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注重联系沟通。认真开展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督促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报到,主动与社区党组织联系、沟通。要定期到有关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双管双争活动的进展情况,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

3、开展共建活动。深化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共促、党建资源共享、群众困难共帮、社区服务共抓、和谐社区共创等职责任务,深入共建社区和居民家中开展助老、助弱、助残、助学和其他公益性服务,积极为社区办好事、办实事。

4、加强考评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过程中,主动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对社区党组织反馈的党员在社区表现情况认真记载,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社区党组织

1、做好报到接洽。积极配合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工作台帐,全面、准确、动态掌握本社区内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

2、创设活动载体。坚持适宜、适度、适时原则,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围绕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方面内容,开展党员认领服务岗、党员责任区、党员联系户、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搭建在职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

3、协同监督管理。协助单位党组织,了解在职党员居住地表现,认真履行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职能。每年底,对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进行总结,客观、准确评价每个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填写《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反馈单》(附件3),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一次反馈。

、工作要求

    开展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是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社区党建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1、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要把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支持社区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街道党委要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帮助社区党组织开展双管双争活动。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承担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牵头协调职责,为在职党员开展活动搭建平台。今年七一前,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要组织所属在职党员及时到社区报到,并填写《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710前报市直机关党工委。

2、精心组织实施。各社区党组织要结合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活动,坚持切实可行、量力而行的原则,制订活动方案,排出工作计划,做好在职党员登记造册、活动组织、管理监督和总结反馈等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管理,做好与社区党组织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在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并将在职党员在社区参加活动情况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每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积极行动起来,每名在职党员主动参与进来。要注重示范引领,抓住在职党员中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的作用,通过他们的示范引领,带动其他在职党员奉献服务社区。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良好氛围。

附件 1、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报到单

2、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情况汇总表

3、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反馈单

 

 

中共上虞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68

 

 

 

主题词:在职党员  双管双争  活动  通知

抄送:绍兴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2068印发           

附件1

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报到单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个人特长

 

 

 

 

 

服务意愿

 

 

 

 

 

 

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社区党组织意见

 

 

 

 

 

 

(盖章)

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社区及本人各留存一份。其中单位党组织一份由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盖章后74前交还单位汇总。


附件2

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情况汇总表

单位:

序 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特长

服务意愿

是否到社区报到

 

 

 

 

 

 

 

 

 

 

 

 

 

 

 

 

 

 

 

 

 

 

 

 

 

 

 

 

 

 

 

 

 

 

 

 

 

 

 

 

 

 

 

 

 

 

 

 

 

 

 

 

 

 

 

 

 

 

 

 

 

 

 

 

 

 

 

 

 

 

 

 

 

 

 

 

 

 

 

 

 

 

 

 

 

 

 

 

 

 

注:此表由各单位汇总后于710报市直机关党工委。


附件3

在职党员“双管双争”活动反馈单

 

姓 名

 

居住社区

 

单位及职务

 

参加社区活动情况

 

 

 

 

 

 

 

 

 

 

社区党组织的评价意见

 

 

 

 

 

                                 (盖章)

                                       

注:此表由社区党组织填写,每年12月底前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一次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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