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2年冬季征兵命令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2年我镇冬季征兵工作,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人数(预定)
根据市征兵办指示精神,我镇今冬预定征兵任务数为52名,确定预征对象为156名。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农业户口预征对象,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高中(含职高、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1周岁,应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非农业户口预征对象,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1周岁,具备高中(含职高、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年龄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也可确定为预征对象。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年8月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在校大学生尽量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五、征集时间
目测初检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正式征集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今冬征兵工作的领导,确保我镇征兵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镇建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章瀚担任组长,邵作为、宋卫峰、陶海强担任副组长,朱闰娟、赵蕾、陈小媛、傅春荣、应维海、胡刚、李君囡、车国荣、贺岳江、任胜华、章其君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审(保卫)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具体名单见附件)。
七、有关政策
(一)优抚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由市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对义务兵家属实行优待,优待金按市优待政策发放。
(二)奖励政策
1、当年入伍的青年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2、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评上先进工作者、先进家长、优秀青年,镇采取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村、社区的奖励按每出一个兵奖400元、双争目标考核加1分的办法执行。
(三)处罚措施
1、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市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政府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检查,并处以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适龄公民采取故意纹身、故意违法违纪、故意损害身体、伪造病史等手段拒绝、逃避征集,或者被批准服兵役后拒绝入伍,或者入伍后拒绝服兵役,或者擅自离开部队的,由市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有关情况通告人事、公安、教育、工商、劳动保障、外事等相关部门。
适龄公民有前款行为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给予相应处分,且两年内不予以晋级。因逃避服兵役被部队退回的,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不予复工、复职;是在籍学生的,不得恢复学籍,两年内不得重新参加考试入学。
3、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1)拒绝、阻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2)用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
(3)其他扰乱征兵工作秩序的行为。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府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可处以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拒不接受征兵任务的;
(2)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对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的;
(3)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
(4)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段庇护应征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的;
(5)录用或者录取第2条规定适龄公民就业、就学或者予以办理出国、晋级、复工、复职的;
(6)其他妨碍征兵工作的行为。
5、单位干部和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使征兵工作遭受损失,造成较坏影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必须切实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干部配合抓,集中时间、精力、物力,确保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
2、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等兵役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保家卫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各村、社区要想方设法,及时召回应征青年参加身体目测初检、体格复查,做到应参加目测初检对象一个不漏,时间一分不拖,确保万无一失。
4、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应征青年及家长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把好病史、政治审查关,做到好中选优,切实做到把我镇优秀青年送到部队去,为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冬季征兵 工作 2012年度 通知
抄送:市征兵办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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