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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塘镇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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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塘镇关于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

的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居委)、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省政法委《关于发挥政法综治联能作用,积极参与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综委《关于印发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上虞市〔2012〕215号《关于印发上虞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继续深化治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继续深化“三个一批”专项整治,通过关闭淘汰一批、整顿一批、扶持一批,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努力形成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显著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

(二)目标任务

1.完善镇与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100%。

2.镇配合监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3.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镇配合有关部门设置举报奖励资金。

4.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100%开展整治。

5.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6.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处置。

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长塘镇成立“百日行动”、“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由杨永苗镇长任组长,徐江英、方坚虹、陈建校、王月剑任副组长,相关办线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工业组、农业组、流通组、督查组。

综合组、宣传组:负责“百日行动”期间的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制定、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整治信息汇总上报及简报编印报送等工作,“百日行动”期间宣传报道的组织和稿件审核、发布等工作。责任办:社会事务办。

工业组:负责“百日行动”期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环节的质量监督,企业培训、宣传和发动,配合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培训、一次约谈,签订一份承诺书和“三个一”活动,牵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工作。责任办:资产管理中心。

农业组:配合相关部门负责“百日行动”期间存在的农、林、渔产品种养殖环节,经营农贸市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等环节隐患整治和“三个一”活动。责任办:农技信息中心。

流通组:负责“百日行动”期间所有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和“三个一”活动,严厉查处和打击一切违规违法行为。责任办:开发区工商所和社会事务办。

督查组:负责“百日行动”期间督查及暗访等工作。责任办:镇人大。

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加强工作协调。

(二)进程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至10月25日。

、主要任务

(一)整治重点

1.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产品、熟食卤味、茶叶、调味料酒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

2.重点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药店(经营保健食品)。

3.重点环节: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食品进出口等六个环节。

4.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附近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等。

(二)主要任务

1.由镇农技信息中心牵头负责抓好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继续开展农药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瘦肉精、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

2. 由镇农技信息中心牵头负责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水产养殖投入品和海捕水产品保鲜剂使用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的违法行为;健全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养殖产品的产地准出制度;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信息、档案制度。

3. 由镇资产管理中心牵头负责抓好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开展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

4. 由镇资产管理中心牵头负责抓好食品流通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商场超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加大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单位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防止发生食品变质和二次污染。

5.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抓好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整治。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四自”食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整治,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和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制作专项治理。

6. 由镇资产管理中心牵头负责抓好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和逃避检验检疫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不合格进口食品,坚决查处出口食品掺杂使假问题。

7. 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抓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药物、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行为,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8. 由镇农技信息中心牵头负责抓好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整治。推进企业整合压点和定点资格审核清理;加大“两证两章”推行力度;规范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屠宰加工和销售病死病害猪及其肉品的违法行为。

9. 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抓好食用油、豆芽菜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做好食用油质量安全的综合监管,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严厉查处使用动物屠宰下脚料、废弃油脂等提炼食用油的行为;查处食用油流通环节非法勾兑、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行为。清理规范豆芽菜的生产经营行为。

10. 由镇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抓好集中消毒餐饮具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抽检,严厉打击未取得卫生监督合格证的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事关民生根本,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既是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的重大举措,也是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落实以“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落实主体责任

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规范作用,加强行业自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向社会作出诚信守法的承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建立红黑榜制度,对诚信守法企业和食品经营单位给予支持和保护,对失信违法企业和食品经营单位予以严格惩处。督促企业开展全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各行政村、各网格组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镇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内容,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并把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整治检查情况周报表及时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附件: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整治检查情况周报表

 

 

长塘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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