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居)、镇卫生院、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上虞市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二○一三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镇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后开展2013年度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的对象
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的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即1995年1月1日—12月31日出生),以及以前难以查找目前仍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
二、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的条件
兵役登记和颁发《公民兵役证》对象的条件:凡常住户籍在章镇镇辖区内,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并领取《公民兵役证》。
三、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的办法
凡符合兵役登记和颁发《公民兵役证》对象、条件的男性公民,均应按照镇政府下发的兵役登记通知,随带公民身份证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由村(居)民兵连长带队,到指定地点参加身体目测、病史调查、政治初审。公民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委托亲属代为登记。
四、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的时间安排
全镇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1月10日至1月24日为组织准备阶段。成立由镇长任组长,人武部长任副组长,镇人武部、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为成员的兵役登记领导小组,组织搞好摸底调查,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下发兵役登记通知书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3年1月25日至2月2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单位组织适龄公民到指定地点参加兵役登记、身体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并收取照片,按要求详细填写下发的各类表格(兵役登记表和公民兵役证)。
第三阶段:201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为总结阶段。完成适龄公民兵役登记证的审批、制作,统计各类数据,写好工作总结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兵役登记和颁发《公民兵役证》是我国法定的兵役制度,是做好今冬征兵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抽调有关人员,建立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分工,认真部署,统筹安排,严密组织,抓好落实。镇人武部是兵役登记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计划好、安排好、组织好、落实好这项工作。镇卫生院、派出所要全力支持、配合镇人武部工作,确保适龄青年兵役登记一个不漏,一个不缺。
2.搞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有关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适龄公民知道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公民兵役证》和报名应征是法律规定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是爱国奉献、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同时讲清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不履行兵役义务,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的道理。
3.加强教育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兵役登记,掌握应征青年的基本情况,对外出一个月以上的应征对象,要建立外出应征青年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外出去向和联系方式。要加强对应征青年平时的教育管理,立足从兵役登记抓起,从年初抓起,要对应征青年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和思想状况、工作去向等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经常性地考察了解,为圆满完成今冬征兵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章镇镇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