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根据虞政发[2012]5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章镇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人员及职责调整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人员:
所 长:丁咩东
成 员:钱苗根、胡纪光、方建祥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等。
2、监督、指导全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等。
3、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协调、监督全镇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组织有关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活动。
4、负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编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筹备安委会例会,组织安委会安排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5、具体编制、修订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案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并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案的执行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组织目标考核工作。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按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7、监督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的建设和运行。
8、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9、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对策,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10、收集、编制、管理、上报安全生产信息、档案等。
11、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组织救援,配合上级政府及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2、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章镇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