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吸取“1.1”萧山杭州友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火灾和“1.3”上虞市华联印染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春节和全国、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和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和浙安委办明电〔2012〕3号文件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期、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定责任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预案”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切实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对2012年以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坚决杜绝隐患反弹和死灰复燃。同时,督促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事故隐患自查自纠,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建立“检查自主、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检查重点
(一)道路交通:重点检查挂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及2013年度拟挂牌重大隐患的摸排情况;对客运车辆、学生接送车、企事业单位接送车、农机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的安全管理情况;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对水上交通及渡口安全的监督检查情况;车站、码头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船)管理情况;应对雨雪低温等恶劣天气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人员密集的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良好、灭火器材是否充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是否落实等。
(三)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反应及工艺的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防窒息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和维修及危险化学品码头的安全管理情况等。
(四)建筑工地:重点检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排查重大建筑设备运行和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隐患整治情况;“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对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情况。
(五)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宾馆、学校、浴室、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以及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六)矿山企业:重点检查矿山开采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防爆破伤害、防冒顶、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除以上检查重点外,电力、旅游、教体、民爆器材、水务、市场、广电、供销、农机、森林防火等行业和领域安全检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实施。
四、检查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1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把该通知下发到所属全部企事业单位,同时,督促所属(辖)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25日)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所属(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总结和隐患排查情况于2013年1月26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2013年1月26日至2013年2月8日)
由市领导带队,抽调有关部门,分七个组开展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商贸流通组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 吕 军
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发展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供销总社、市商贸国资总公司、市工商局、百官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办事处),牵头部门为市服务业发展局。
工作职责:市商贸国资总公司、市供销总社、市旅游局分别负责所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工商局、市文广局、百官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曹娥街道办事处)配合。
第二组:危险化学品组
牵头领导:市委常委、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胡文炜
责任部门: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建管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牵头部门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
工作职责: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实施。
第三组:文教卫生组
牵头领导:副市长 方 静
责任部门:市教体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部门为市教体局。
工作职责:市教体局负责学校安全(包括校舍安全、校车安全等)、校外办学机构等安全检查;市卫生局负责各医院和公共卫生检查;市民宗局负责庙宇等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市文广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影剧院、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安全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市教体局、市卫生局开展工作。
第四组:乡镇街道和工矿企业组
牵头领导:副市长 吴志育
责任部门: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局、市质监局,牵头部门为市安监局。
工作职责:市安监局负责矿山、园区外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供电局、市经信局、市国土局配合;市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负责各自所属单位、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第五组:道路交通组
牵头领导:副市长 徐 耘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执法局、市供电局,牵头部门为市公安局。
工作职责:市公安局负责全市道路、铁路道口交通安全检查,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渡口、客运车站、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码头等安全检查;市建设局、市供电局、市行政执法局配合。
第六组:农林渔牧组
牵头领导:副市长 徐 耘
责任部门:市农林渔牧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围垦局,牵头部门为市农林渔牧局。
工作职责:市农林渔牧局负责农机车辆、山林、渔业生产等安全检查;市围垦局负责所辖单位、围涂工程和桥梁安全检查;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库、标准堤塘、小水电站、城防景观带等安全检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第七组:建设工程组
牵头领导:副市长 袁 建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建管局、市城市改造管理局,牵头部门为市建设局。
工作职责:市建设局负责所属建设工程、城镇燃气等安全检查;市建管局负责所辖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户外广告等安全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重点交通工程、桥梁等安全检查;市水利局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和所属桥梁安全检查;市城市改造管理局负责拆迁工程安全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从讲政治、维稳定、保安全、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沟通,落实安全监管。通过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要切实针对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骤然增多,导致诱发事故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监管和防范事故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的实际。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跟踪检查,确保一方平安。
(三)强化主体,严格监管。要切实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严格履行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督促企业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立即落实,限期整改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对危险危害性较大的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改不力或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全面总结、加强值班。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协调作用,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要深入细致,注重实效,要及时总结梳理本牵头组和本单位安全检查情况,各牵头单位将本组检查情况于2013年2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安委办。同时,要加强特殊时段,特别是春节期间和冰冻雨雪天气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装备和队伍,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请各单位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情况于2013年2月6日前报市安委办,2月9日至2月14日下午3时30分前报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表(附件2),2月15日下午4时前报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汇总上报表(附件3),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市安委办联系电话:82191208,传真:82191212,电子邮箱:安监局政务网或sysafety@163.com。
附件:
1、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检查情况汇总表;
2、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表;
3、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汇总上报表。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