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
2013年春节将至,全国和省“两会”也将在春节前后召开。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虞农【2013】4号文件和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及绍兴市农业局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源头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在春节前夕,围绕农业生产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上级相关部门将开展一次节前大检查,对问题多发的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各村、社区、单位依据各自职责,上下联动,以高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荧光增白剂、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为重点,以当下时令果蔬、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为对象,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产环节初级农产品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推进标准化生产。各单位要加大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规模种植养殖基地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指导生产者严格执行间隔期和休药期有关规定,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加大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规范产地准出管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高度重视重大动植物疫病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染疫、染病农产品非法流入市场。三是强化检打联动,切实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上级有关部门将会同街道,结合第一季度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全面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对生产环节、批发领域的草莓、蘑菇、畜禽及水产品等大宗鲜活农产品开展抽查检测。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进监督抽查,追溯不合格产品源头,依法进行查处,对检测不合格农产品,监督实施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切实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开展产品自检和委托检测工作,主动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口,确保不合格的农产品不进入市场。
二、认真开展检查,确保农业安全生产
一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节日期间,农村人员出行增加,货运任务繁重,农业机械违法载人、超限超载情况较为突出,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单位要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和不按规定参加检验及违法载人、客货混装、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二是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监管。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对重点水域、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加强渔业船舶以及养殖辅助船管理,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依法查处渔船安全装备不齐全、船员配备不合格等行为,坚决遏制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全面落实山林防火措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春节期间山林防火实际,组织开展山林防火隐患排查,组织山林防火演练,认真查找安全薄弱环节。四是加强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管理。突出蔬菜大棚、茹棚、水产养殖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防火、防灾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应急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制定实施方案,抓好督办落实。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该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落实文件精神,做好辖区内有关种、养殖等相关单位(户)的通知及自检和配合检查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业安全生产氛围。要加强值班,落实应急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一旦发现涉及农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快速上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东关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