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2〕3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自2012年6月19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打响以来,全市按照上级提出的“三个确保”和“五个坚决防止发生”的目标要求,层层发动,齐抓共管,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保卫战开展后,全市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协警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昂扬振奋的精神,以决战决胜的斗志,集全警之智,举全警之力,全力以赴推动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向纵深推进,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期间涌现出许多感人肺腑、催人奋进的先进事迹和顽强拼搏、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根据市政府《全市集中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要求,经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下列乡镇(街道)、派出所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集体
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东关街道、梁湖镇、旅游局、安监局、百官派出所、丰惠派出所、小越派出所、驿亭派出所、梁湖警务室。
二、先进个人
(一)部门单位
徐绍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张钢金(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葛一峰(市公安局)、徐光辉(市公安局)、吕栋(曹娥派出所)、郑焱(道墟派出所)、邵杰(章镇派出所)、夏徐康(下管派出所)、许杰锋(新区派出所);王益明等市消防大队干部。
(二)企业
阮华生(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叶长寿(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吕陆君(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总结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网格化”排查机制、“户籍化”管理模式、火灾隐患有奖举报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效性,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