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基层供销社、公司、市场:
现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上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虞政发[2013]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虞市供销合作总社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上虞市人民政府文件
虞政发〔2013〕10号
上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上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调整上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3年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从2013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上虞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