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下达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2〕1115号)文件部署要求,我市百官街道、道墟镇、汤浦镇、岭南乡、陈溪乡、丁宅乡、永和镇、驿亭镇被列入全省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单位,东关街道、曹娥街道同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这是我市继丰惠、长塘、上浦、章镇、下管、梁湖、小越、谢塘、盖北、崧厦等10个乡镇项目建设后第二批实施单位。现将 《上虞市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请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落实,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上虞市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能力,保障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下达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12]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上虞农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建设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按照建设一支机构全、力量强、素质高、设施优、功能多、作风实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队伍目标,积极拓展和完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通过项目实施,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配置一批农技推广服务仪器和办公设施,使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条件能基本满足履行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推进农业服务功能多样化、服务方法科学化、服务反应快捷化,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
二、实施单位
我市百官街道、道墟镇、汤浦镇、岭南乡、陈溪乡、丁宅乡、永和镇、驿亭镇、曹娥街道、东关街道等10个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全市第二批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单位。
三、建设内容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统一购置、配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农民培训、农技人员日常办公等所需仪器设备、设施,建立起能基本满足履行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的检测检验室。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
四、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1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8万元,地方配套72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主要用于购置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所需仪器设备, 地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检测室及检测设施配套、办公设施改善、项目绩效考核等。
五、建设期限与实施计划
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即2012年5月-2013年6月;
2012年5月-12月:开展摸底调查,确定配置仪器清单,编制并上报实施方案;
2013年1月起,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开展业务用房改扩建,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组织检测人员开展仪器设备使用培训;
2013年6月:项目进入总结验收阶段。
六、仪器设备配备
项目所需仪器设备按照浙发改投资[2012]1115号文件明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安装、统一调试。
七、检验检测人员配备
为确保建成后能正常开展农业检测检验服务,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每个项目实施单位必须落实一名专职检验检测人员,经培训后,承担区域内相应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人员按公开招录临聘人员程序公开考核录用,由各乡镇街道组织聘任,年底经农林渔牧局相应考评合格后,给予每个乡镇3万元检测检验工作补助。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三农”政策,拓展和完善农业服务功能,提升农业公共服务的高度,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局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人事科教科、办公室、监察室、检测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仪器设备招标、采购、人员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共同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其中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检测室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检测室面积在30平方米左右,开通水、电、电话、网线,安装好空调,地面铺贴地砖。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及审计要求,按制度化、程序化、透明化管理。项目建成后,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及时将所形成的资产纳入乡镇街道固定资产管理。
(三)加强仪器设备管理。仪器设备采购集中由市农林渔牧局统一采购,在保证仪器设备先进和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使所配备的仪器设备价格公正合理。仪器设备到位后,对检测人员进行操作及管理培训,建立管理使用制度。
(四)、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沟通,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指导,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上虞市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购置清单。
上虞市农林渔牧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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