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居)、规模养殖场: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上虞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三月十五日开始,全镇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注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
春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当前周边国家和地区动物疫情频发,我镇防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利因素,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村要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做到防控任务落实、职责明确、人员经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保质保量完成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
二、明确春防任务,确保免疫质量。
(一)春防任务与时间安排
本次春防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3月15日—4月12日,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的集中免疫注射;
第二阶段:从4月13日—5月10日,开展牛、羊口蹄疫的集中免疫注射和社会散养户禽流感的第二次免疫注射;
第三阶段:从5月11日—6月10日,开展犬类狂犬病的集中免疫注射。
(二)免疫程序
生猪:肉猪(一个月龄以上到出栏前30天)和公母猪均应同时“一猪三针”(猪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分点注射。生猪春防集中免疫后,采取月月补针的办法,确保每头生猪达到二次免疫。
家禽:10日龄以上的家禽均应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水禽和鸡免疫不同禽流感亚型的疫苗),间隔20-30天再作第二次加强免疫。
牛、羊:牛(3个月龄以上)羊(1.5月龄以上)均应注射牛羊口蹄疫O-I二介疫苗。成年牛羊免疫一次,而幼龄牛羊需免疫二次。
犬:一个月龄以上的健康犬只,一律免疫注射犬狂犬病弱毒疫苗。
(三)免疫质量要求
(1)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狂犬病应免的免疫密度均要求达到100%;
(2)所有动物免疫接种前必须是健康的。同时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猪、牛、羊二免后应佩带二维码免疫耳标;
(4)免疫情况如实登记,村测报员和养殖户签名,建好免疫档案。
三、做好畜牧生产调查和动物疫病防控监督工作
(一)通过春防时现场踏栏检查,要对当前的动物疫情和畜禽实际存栏作一次全面普查,掌握疫情动态和畜牧业生产实际情况。要求认真汇总调查报表,做到数据正确,不虚报、漏报,如发现可疑疫情要迅速上报并快速处理。
(二)各村(居)要教育、监督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进行定点深埋无害化处理。如发现病死畜禽乱丢乱弃现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深埋无害化处理。对无视国家法律、影响环境和人民生活,任意乱弃病死畜禽的养殖场(户),经查实按照《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各行政村动物疫情测报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和配合协调工作,做好社会散养户畜禽免疫注射工作;督促规模畜禽场自防户(常年存栏猪羊禽200头(羽)以上)的免疫注射和档案记录,自觉接受防疫检查和不少于一次的血样免疫效果监测;同时在免疫登记簿上核查签名,建立好每月村级畜禽分户存栏免疫表,并及时上报村级强制免疫月报表。
(四)春防每个阶段结束后镇农技信息中心要认真做好春防资料整理和汇总,对各村春防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查漏补缺。
章镇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