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位(单位)党(总)支部: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办[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2013年继续实行乡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每月15日为乡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乡党委书记、乡长、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副乡长、市委组织员轮流参加每月一次的接待,乡属有关单位及各办、线、中心、站负责人协助参与接待。
二、接待的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待过程中对于归口的问题直接批转到有关单位、办、线、中心、站办理;遇有重大问题或疑难案件,由接待领导包案协调处理,受理承办的办、线、中心、站、单位要认真调处,并在15天内将处理结果报乡信访办,乡信访办呈接待领导审批后,由承办的单位在一个月内答复信访人。
三、凡安排接待的乡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待的,请事先告知乡信访办,以便及时调整。参加接待的办、中心、站主要负责人要统筹安排好工作,保证时间,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如不能参加接待的,提前向接待乡领导请假,并委派相应人员参加。
四、各村单位要相应排好接待日程,每月要在本村单位接待群众来访。
五、每月15日,需有一名警务站保安在乡信访办值勤,请乡政法综治办与章镇派出所联系,将名单报信访办,以维护信访秩序。
中共岭南乡委员会
岭南乡人民政法
二0一三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