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属各基层站(所):
为全面加强基层站所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效能,按照市委进一步深化扩权强镇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现就镇属基层站(所) “勤廉双优”工作提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 “工贸特色宜居宜业现代小城”的建设目标,切实转变基层站所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小越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考核对象
小越派出所、小越土管所、地税直属分局小越点、小越工商所、小越质监所、小越食品药品稽查中队、小越镇中学、小越镇小学(幼儿园)、小越中心卫生院、小越供电营业所、农村合作银行小越支行、农业银行小越支行、建设银行小越支行、小越广电站、小越自来水站、小越房管所、小越交警队、小越法庭等十八个基层站(所)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主要由履行工作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中心工作和民主评议四方面构成。综合分为100分,其中履行工作职责为15分,转变工作作风为20分,服务中心工作为35分,民主评议为30分。
(一)履行工作职责(15分)
1、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扩权强镇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到授权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得5分。
2、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的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得5分。不组织,不得分。
3、坚持依法行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得5分。存在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每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二)转变工作作风(20分)
1、坚持站(所)务公开,廉政效能承诺、工作人员去向牌、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等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内容上墙公开得10分;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基层站所干部严格执行“三在要求”、“四条禁令”的规定得5分。违反相关规定,被市纠风办明查暗访查处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3、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件,及时反馈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无有效投诉得5分;有效投诉一件扣2分,扣完为止。
(三)服务中心工作(35分)
1、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研究,有部署、有安排、有措施,得5分;重大事情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并妥善处置得5分。
2、完成镇党委、政府要求配合的各项工作得10分;少完成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当年度得到市、绍兴市、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附加1分、3分、5分。
3、及时处理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批转的各类信访件,查办结果答复率达100%、满意率达70%以上得10分;答复率、满意率每降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4、准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各类会议和活动得5分,未经准假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四)民主评议(30分)
年底,结合行风评议召开基层站所述职述廉评议会议,由评议对象对基层站所进行问卷测评,民主评议分按基层站所测评分折算。
四、考评等次的确定
考评结果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等次,按综合得分排名确定。考核排名前二位的确定为一类等次;考核排名在第三至第五位的确定为二类等次;其余基层站所均确定为三类等次。
五、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按市委中心镇扩权强镇的工作要求,其考核得分情况和所有评定等次结果,均通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同时报送市纪委、组织部。年终,镇党委、政府分别按考核等次给予必要的经济奖励。
被评定为“一类”等次的基层站所及负责人,予以通报表彰,并作为年度市、镇两级先进党支部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重要依据。
如发生下列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建奖及不参加年度评先评优:一是当年度基层站(所)班子成员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二是当年度基层站(所)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违法违纪人员调入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且发生问题不在此处的不属此列。
本考核意见由镇纪委负责解释。
中共小越镇委员会
2013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