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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关街道办事处关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工作考核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东关街道办事处

关于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工作考核的

实 施意 见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健全和巩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巩固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成效,优化农村居住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切实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理率,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用水环境,恢复河道功能,改善水生态环境,维护人与水环境的和谐相处。根据虞政办发[2013]24号《关于上虞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经研究,现就街道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工作和环境卫生达标村创建工作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

二、工作目标

1、各行政村年初有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指定一名支委具体分管作为环境卫生专管员,进村主道由村主要领导包干,其余路段由各村干部划片定段包干。

2、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系统全面建立,相应基础配套设施全面完善。

3、各行政村原则上按在册人口数400:1(其中创建达标村300:1)的比例配备保洁人员,农村专业保洁员队伍的配备率达100%

4、进村主干道做到路面平整,无堆积物,道路两旁进行绿化并做好常年养护,成活率达100%。村庄内无卫生死角、无倾倒破旧房屋、空闲地实行平整硬化或绿化。(村主要道路及新广线、五长线两旁的绿化由街道提供)。

5、要进一步完善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村级垃圾收集点包括垃圾桶、垃圾箱(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各行政村要在去年组织的整治大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管理,对垃圾桶、箱(房)数量不足和破损严重的要及时添置、修建修缮。垃圾箱(房)和垃圾临时集中堆放点选址要远离主干道、河道和生活、生产水源区。农村垃圾收集率达100%。道路、河道等可视范围内垃圾做到日扫日清日运。垃圾箱(房)做到统一即大小、规格、外饰统一。

6、河道必须进行常年打捞保洁,确保河网水面洁净,做到河道内无杂草、垃圾、漂浮物、无障碍、河岸无垃圾。(责任范围按84年水面定权发证界定)。

7、要加强生活垃圾收集点清运工作。各行政村要统一配置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配备垃圾清运车辆,及时收集和清运村庄内垃圾桶(房)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各村建有建筑垃圾倾倒点并做到定期清理。有条件的村可统一村庄保洁员服装和工具。并加强对保洁员工作的监督考核,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落实。同时,要加强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制定村庄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包括《村庄卫生公约》、《门前屋后三包管理制度》、《清洁户评选制度》。

三、考核方式

对各行政村采取每月督查、季度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

1、定期考核

街道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专项督查考评小组。

2、每月督查考核

街道考评小组对各行政村每月开展一次抽查,并公布成绩,抽查结果列入考核总分。考评小组由环境卫生整治办、社会事务办、农技信息中心、城建办及环卫所等办线站所成员组成,同时聘请各村环境卫生专管员相互交叉检查评议。

四、考核内容

1、村(居)环境卫生工作:主要考核体制机制、镇村环境、清扫清运、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垃圾量、等五大块内容;(河道保洁工作另行考核);

2、环境卫生达标村创建工作:主要考核村(居)内环境卫生整治及长效保洁情况(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5)。

五、考核标准分

考核设基本分100分。(详见附表234

六、考评等次

根据每月督查、考核、年终考评的总得分情况,设立100分考评分,由每月抽查(40分)、半年考核(40分)、突击工作(20分)等三部分组成,另设附加分10分(创新环卫管理体制机制,绩效较为明显,并有借鉴、推广价值的每项加2-5分),对环境卫生存在突出问题,经媒体曝光或群众反映强烈,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在年终考核总分中扣2-5/次,市每月抽查扣分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市、街道抽查时每发现一处扣2-5分。

考评在90分以上的评为优,80-89分评为良,70-79评为及格,70分以下评为差。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考核及格以上的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考核评为差的不予补助。

七、专项经费补助

1、垃圾清运补助:根据实际垃圾收集量考核,对垃圾收集量达到或高于基数的,基数部分每吨补助18元,超出基数部分每吨补助23元,低于基数部分每吨补助15元。

 2、村庄保洁补助:

1)人头费:根据每月抽查和年终考核成绩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按0.5/人的标准给予月度奖励,按4/人的标准给予年度奖励。根据各行政村2012年度末统计在册农业人口、新居民人口数计算。

2)环卫设施:要求各行政村必须对现有的垃圾箱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破损的要及时修缮、更换,确保垃圾入箱。新增垃圾箱(房),经街道考核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并提供相关资料,按50%给予补助。

3、河道保洁:

采取以奖代补对村及村干部进行奖励。具体以奖代补标准为行政村900/公里/年,村干部奖励为300/公里/年,荷花荡渔场、樟塘渔场及南阳河保洁按承包协议(合同)执行,得分在90分以上的村全额,得分在80-90分的村80%,得分在70-80分的村60%,得分在70分以下不奖不补。

4、有关奖励补助:对每年度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在良以上的村,评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对相关人员街道进行一定的奖励。考核分前三位的作为年终农村环境卫生线上工作评先依据。

八、拨付方式

专项补助经费分两次进行,上下半年各一次。垃圾清运补助、人头费等按考核分拨付;环卫设施按实际验收适当补助;对创建成为市环境卫生达标村的补助资金按市有关文件拨付;对村级主要干部年终给予一定奖励。

九、整改措施

在各类检查、考评中发现问题,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年度扣1分,及时整改好的酌情扣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及时整改的,由街道组织人员给予整改,费用在下拨的村庄保洁经费中扣除,年终结算。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基础工作,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实事工程,街道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由街道监督办牵头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监督工作小组。各行政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形成合力。本意见自201311日起实行。

 

 

附件:1.东关街道办事处2013年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东关街道办事处2013年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考核小组名单》

2.《东关街道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月抽查内容及记分表》

3.《东关街道河道清草保洁考核细则》

4.《东关街道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半年度考核内容及记分表》

5.《上虞市农村环境卫生达标村创建考核内容及标准计分表》

 

 

上虞市人民政府东关街道办事处

                              2013年3月19

 

主题词:环境卫生  管理工作  考核  实施意见

  送:市农办

 东关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3年3 月20 日印发

共印60

附件1 

东关街道办事处2013年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

领导小组名单

  长:崔煜忠

副组长:童浩虎

  员:罗国民  袁正贤  殷兴苗  朱云祥  章兰珍

          任兴良  董俞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整治办,由罗国民同志任主任。

 

 

 

东关街道办事处2013年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

考核小组名单

 

  长: 童浩虎

  员: 罗国民  袁正贤  殷兴苗  朱云祥  章兰珍

                 任兴良  董俞杰  村专管员若干

 

 

 

 

 

 

 

 


附件2

东关街道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月抽查内容及记分表

村(社区):         考核人员签名:                                                                    月份: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一、镇村环境

70分)

国道、县道、乡道、集镇街道、村庄主干道等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0.5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固废物;各类流经镇域内河流、沟渠尤其是中心河道内无超过2平方米以上的杂草及漂浮物,河岸整洁美观,无0.5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固废物;集镇内农贸市场、马路市场、建筑工地、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块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行政村村庄内总体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露天粪坑、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现象;村内公厕有专人保洁,干净整洁。

无计划及实施方案扣2分。

村干部未分段包干扣2分。

进村道路不平整扣2分,主干道绿化未到100%1-3分。

每发现一处粪缸整治遗留问题的扣5分,扣完为止。

卫生死角、破倒房屋、空闲地无绿化、硬化,每发现一次均扣1分。

 

二、清扫清运  10分)

垃圾箱(房)内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村内无填埋场,无临时堆放点,把垃圾运送到指定垃圾中转站。作业完后,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垃圾箱(房)周围干净整洁,无散漏垃圾和污水。有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不乱倒乱堆。清扫员要求每天巡回保洁,严禁将垃圾扫入路边或花坛。

垃圾箱(房)收集清运不及时或四周不干净的,每处扣0.5分;不按规定清运、倾倒垃圾的,每处扣1分;发现建筑垃圾乱倒乱堆的,每处扣1分;发现将垃圾扫入路边或花坛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三、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     20分)

2030户左右设置垃圾箱(房)1处或每35户设置垃圾筒1只以上。公共设施无残缺、破损,外体干净。绿化带上无垃圾,每月一次清理杂草、培土、绿化修补。

未按要求配置的,每处扣2分;每发现一处破损的,每处扣1分;发现一处0.5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固废物,每处扣1分;未按规定进行绿化养护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四、加减分

经媒体曝光或群众反映存在突出问题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每次扣5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受绍兴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表扬的,在该月考核中单次1分,最多加5分。

 

   

 

 

 

附件3

东关街道河道清草保洁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工作要求

考核评分办法

标准

备注

组织领导

成立河道清草领导小组

未明文记载的扣5

5

查会议记录为准

有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清草工作

未明文记载的扣5

5

查会议记录和汇报材料

制度建设

制定河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未明文规定的扣5

5

查会议记录为准

每季度对所属河道保洁进行专项考核

无考核、无检查措施的扣5

5

查考核记录为准

队伍情况

成立专门的保洁队伍或落实保洁承包

未落实的扣5

5

查合同、协议有否报街道

按河道公里数配备相应的保洁员

少于规定数扣5

5

查合同、协议

配置相应的保洁工具、安全工具

未配置的扣5

5

查档案、现场考核及协议支付发票

资金情况

年初有经费预算,月、季有支出计划,按时拨付资金

无经费预算和支出计划的扣2.5分,未按时拨付资金的扣2.5

5

查档案、工资发放单

保洁效果

保证清草质量,清过河道无1m2以上的成块水草,漂散的水草100 m内总草面积不超过2 m2

1 m2以上成块水草的,每块扣2分;漂散的水草每100 m内总草面积超过2 m2的,每超1 m22分;扣完为止。

15

随机抽查

清除的水草、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上岸分类集中,统一处理

不上岸的扣5分,达不到日产日清要求的或上岸不运走的扣5分。

10

随机抽查

管理效果

按规定时间完成

逾期一天扣3

10

现场考核

按责任范围完成

有一条河道不清草的不得分

10

现场考核

管理经费

管理经费全部落实到位

未落实到帐的不得分

5

查帐册

台帐资料

河道基本资料齐全;发包合同、责任状建档成册;考核、记载、检查资料齐全

合同、责任状未建档的扣2分,河道基本资料不全的扣1分,考核、记载、检查资料不全的扣2

5

查档案

群众满意

无水草问题的群众信访,无群众不满意见

涉河信访一次扣1分,群众对清草成果不满意的扣2

5

抽查15名群众,满意率在70%以下的为不满意


附件4

东关街道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半年度考核内容及记分表

村(社区):                   考核人员签名:                                                          日期:

考核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一、体制机制建设(30分)

1

按要求成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1分)

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扣0.5分,未落实分管领导扣0.5分。

 

2

有具体工作班子,配备专职人员。(1分)

没有具体工作班子的扣0.5分,未配备专职人员扣0.5分。

 

3

有固定的宣传标语,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并有记录。(1分)

没有固定宣传标语扣0.5分,未定期开展活动或无记录扣0.5分。

 

4

有具体的考核办法和奖励标准。(1分)

未列入考核或列入不全的扣0.5分;没有具体考核奖励办法的不得分。

 

5

组织业务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1分)

未组织的每次扣0.5分;未做好记录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

各村按要求成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2分)

未成立工作小组扣0.5分,未建立监督小组扣0.5分。

 

7

各村按照总人口4001的比例配备专职环卫人员,各村保洁人员、收集人员队伍稳定,并对公共区域实施定人、定路段长效保洁管理。(2分)

未按要求建立的扣1分;公共区域未实施定人、定路段长效保洁管理的扣1分。

 

8

保洁人员报酬落实。(1分)

未足额支付或未落实的,扣1分。

 

9

建立乡镇环卫所工作责任和考核制度。(1分)

未建立不得分。

 

10

建立保洁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1分)

未建立不得分。

 

11

建立村级环境卫生公约及监督制度。(0.5分)

未建立不得分。

 

12

建立村民及集镇“门前三包”制度。(1分)

未建立不得分。

 

13

建立清洁户评选制度。(0.5分)

未建立不得分。

 

14

建立清洁户评选制度。(0.5分)

未建立不得分。

 


 

考核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一、体制机制建设(30分)

15

制订设置合理、内容完备、考核严格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考核。(2分)

未建立不得分。

 

16

建立环境卫生资金明细备查帐,实行专项管理。(4分)

未建立的不得分,账目明细不全的少一项扣2分。

 

二、镇村环境

50分)

17

 

国道、县道、乡道、集镇街道、村庄主干道等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0.5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固废物;各类流经镇域内河流、沟渠尤其是中心河道内无超过2平方米以上的杂草及漂浮物,河岸整洁美观,无0.5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固废物;集镇内农贸市场、马路市场、建筑工地、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块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行政村村庄内总体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露天粪坑、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现象;村内公厕有专人保洁,干净整洁。

每发现一处扣1分,每发现一处粪缸整治遗留问题的扣5分,扣完为止。

 

 

三、清扫清运  10分)

 

18

垃圾箱(房)内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村内无填埋场,无临时堆放点,把垃圾运送到指定垃圾中转站。作业完后,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垃圾箱(房)周围干净整洁,无散漏垃圾和污水。有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不乱倒乱堆。清扫员要求每天巡回保洁,严禁将垃圾扫入路边或花坛。

垃圾箱(房)收集清运不及时或四周不干净的,每处扣0.5分;不按规定清运、倾倒垃圾的,每处扣1分;发现建筑垃圾乱倒乱堆的,每处扣1分;发现将垃圾扫入路边或花坛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四、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     10分)

19

2030户左右设置垃圾箱(房)1处或每35户设置垃圾筒1只以上。公共设施无残缺、破损,外体干净。绿化带上无垃圾,每月一次清理杂草、培土、绿化修补。

未按要求配置的,每处扣2分;每发现一处破损的,每处扣1分;发现一处0.5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固废,每处扣1分;未按规定进行绿化养护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附件5               

上虞市农村环境卫生达标村创建考核内容及标准计分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人员落实(10分)

村级专职保洁员队伍包括清扫员和清运员落实。原则上村级保洁员数量按在册农业人口数300:1的比例配备。

未建立保洁队伍的不得分。不按比例配备的每少一人扣5分。

 

制度落实(5分)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并长效运作,制度上墙、落实包干、接受监督,制订并切实推行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

未建立保洁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的扣1分,未建立村级环境卫生公约及监督制度的扣1分,未建立村民“门前三包”制度的扣1分,村内无固定宣传标语的扣1分,未制订并推行村规民约的扣1分。

 

经费落实(5分)

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经费落实,并实行专款专用,保洁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及时发放。

凡保洁经费不落实或为实行专款专用或保洁人员报酬未足额支付的,不得分。

 

环境整治(80分)

彻底清理辖区内道路两侧及村庄巷道的乱堆、乱放;柴草秸秆、棍棒等杂物在村级以上道路两侧不得堆放,其他地方要求有序堆放。

分值20分,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村内无生活垃圾,无污水横流现象;垃圾池布局合理,垃圾池周围环境整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分值10分,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村主要道路路面要平整、洁净,各类标志牌完好美观。

分值10分,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清理本辖区河道、沟渠内、河岸边的垃圾污物,确保无漂浮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物积存。

分值10分,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村庄辖区内无露天粪缸、联户分格式厕所存在。

分值20分,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开展园林绿化村建设,积极实施拆墙透绿,拆违还绿、做到空地兴绿,见缝插绿。

分值20分,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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