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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早发现早治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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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卫生局转发《浙江省卫生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早发现早治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早发现早治疗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医疗单位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各项防控工作,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重要性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部署,全面落实,按省卫生厅要求切实加强疾病检测,做到早发现、早会诊、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提高救治成功率。

二、认真组织院内职工和村卫生室、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培训工作。各医疗单位近日内对全院职工组织开展《卫生部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第二版)》防控知识及浙卫发【2013113号文件精神培训。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培训由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实行属地负责培训,要求达到全覆盖。 

三、抓紧进行抗病毒药物采购。各医疗单位要密切关注药品采购平台中各县(市)过渡期药品自选品种中达菲的采购,一旦能采购尽快申请采购;要做好抗病毒药物储备工作。

四、迅速做好甲型流感病毒抗原胶体金检测试剂采购及检测工作。各医疗单位要按省卫生厅要求做好快速甲型流感病毒抗原胶体金检测试剂采购及储备,对符合检测病人及早开展甲型流感病毒抗原胶体金快速检测。

五、及时填报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表。要求各医疗单位于4241500时前将各单位部署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情况、职工培训情况、抗病毒药品及检测试剂采购情况(见附件2)上报局医政科。

六、全面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发热病人就诊流程。凡无检验条件、能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在预检分诊时发现符合浙卫发【2013113号文件二、1.症状体征:发热(体温38℃及以上),伴有头痛、咳嗽、乏力、全身肌肉酸痛等流感样症状及3.流行病学特征:有职业接触或其他密切接触史两条的病人,要全面做好病人基本情况登记,并就近转诊到具有检验、放射等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继续就诊,转诊记录及时上报局医政科。

七、加强指导和督查。市卫生局将对各医疗单位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业务培训等工作加强督导。

八、实施责任追究。对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中不负责任、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与个人将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1: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早发现早治疗工作的通知 浙卫发【2013113号文件

附件2:上虞市医疗单位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表

 

 

 

                                     上虞市卫生局

                                      2013.04.24

 

 

抄送:市府办、方静副市长

上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4印发

 


附件1

 

 浙江省卫生厅

文件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

H7N9禽流感病例早发现早治疗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级医疗单位:

 

为切实做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降低危重病例的发生率,降低病死率,提高救治成功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81号)以及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316 号)、《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卫发明电〔201317 号,以下简称《诊疗方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卫发明电〔20139号,以下简称《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我省防控工作形势,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早发现早治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疾病检测,发现早期病人

各地要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预检分诊。各级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尤其是高热,同时伴有头痛、显著乏力、全身肌肉酸痛等流感样症状的患者,应按不同功能定位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一)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如是否从事禽类养殖、运输、销售、宰杀等工作,发病前7日内是否有禽类等接触史,是否与已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等);进行血常规、甲型流感病毒抗原胶体金试剂检测(以下简称胶体金检测);必要时进行胸部X线摄片检查。对胶体金检测阳性者应按规定采集咽拭子(或呼吸道分泌物)及血清标本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

(二)县(市)级(含二级)医疗机构:在做好第(一)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不具有PCR检测资质的,开展胶体金检测;具有PCR检测资质的,使用甲型流感通用引物开展PCR检测。胶体金检测阳性者或PCR检测甲型流感通用引物阳性者应按规定采集相关标本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

(三)地市级(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做好第(一)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使用甲型流感通用引物开展PCR检测,有条件的也可开展H7N9核酸检测,检测阳性者应按规定采集相关标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以上要求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医院。

二、切实落实早治疗原则

研究显示, H7N9禽流感病毒对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奥司他韦、扎那米韦敏感,应尽量在发病48小时内进行抗病毒治疗,对于病情进展迅速的确诊病例,超过48小时亦可使用,以降低重症病例的发生率。具体使用方法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诊疗方案》。

早期抗病毒治疗指征:

1. 症状体征:发热(体温38℃及以上),伴有头痛、咳嗽、乏力、全身肌肉酸痛等流感样症状;

2. 血常规检查:白细胞总数不高或降低,或血小板降低,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3. 流行病学特征:有职业接触或其他密切接触史;

4. 病原学检测:胶体金检测甲流病毒抗原阳性,或PCR检测甲流病毒通用引物结果阳性;

5. 胸部影像学检查:患者肺内出现片状影像;

符合上述第123项者,留取相关标本后,即可开始抗病毒治疗。仅符合上述第12项者,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可予以抗病毒治疗。同时也符合第45项中任何1项者,更应及早抗病毒治疗。对老年患者也应及早抗病毒治疗。

三、切实加强医疗救治工作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职责是早期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可疑病例,并尽早实施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对伴有其它基础疾病或胸部影像学改变,或患者一般情况较差及病情进展较快的病例,应及时转往县级以上定点医院诊治。

各地要根据人感染H7N9患者病情重、进展快的特点,落实我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人感染H7N9禽流感临床诊断和医疗救治有关要求的通知》(浙卫办医〔20136号),规范诊断、会诊、病人转运程序,坚持以市为单位“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落实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及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消毒、隔离的规范要求,严格落实消毒隔离规范,科学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消除危险因素,实现院感防控的无缝衔接。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诊断治疗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快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认识水平、实验室检测水平、相关病例的诊断和鉴别诊断水平、医疗救治水平。要重点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识别能力、抗病毒治疗能力,防止可疑病例漏诊而造成疫情的传播,防止轻症病例因治疗不及时而演变为重症病例。

五、做好药械物资储备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相关救治和检测设施、药品、消毒药剂和个人防护用品等储备工作,当前要重点做好奥司他韦或扎那米韦、胶体金检测试剂、PCR检测试剂、N95等医用防护口罩、标准医用防护服、隔离衣、手套、鞋套、全面型呼吸防护器等物资储备工作。各市级定点医院要配备呼吸机、ECMO等救治设施。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统筹紧缺物资资源,做到统一调配、严格控制、合理使用,保障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需要,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

 

 

浙江省卫生厅

2013423

 

 

(此件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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