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3〕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进入6月份以来,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性
当前一段时间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把确保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举一反三,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在任何时候安全生产都必须做到绝不稍有松懈、绝不心存侥幸、绝不畏难退缩,切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强化措施,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突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设施、措施,自觉承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规范乡镇(街道)、“两区”属地管理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探索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形成安全监管合力,采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结合《上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虞政办发〔2013〕152号)要求,在近期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一次“地毯式”的隐患摸排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力度
对重点行业(领域)要迅速、全面、有效地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消防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如汤浦童装、崧厦伞件、丰惠劳保等块状企业,全面清查消防安全状况,未达到要求的必须挂牌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实施停产整顿。道路交通:加大对挂牌重大隐患的整改力度,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为重点,开展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学生接送车、农机车辆、单位职工接送车、工程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安全监管。建设施工:以施工现场整治为重点,严防坍塌、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防汛防台:梅汛季节即将到来,雨水明显增多,要严格按照上个月“三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食品药品:以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为抓手,突出无证餐饮和“五小”行业整治重点,落实责任,严查严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商贸流通:重点检查屠宰加工企业涉及液氨制冷工艺和设备的安全状况,按照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对照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检查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检查加油站安全责任制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等情况;检查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商场、超市促销活动以及商贸领域各类展销、展览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件发生。工矿企业: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为重点,特别是液氨制冷工艺行业(包括肉禽、水产和农副产品加工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要加强机械制造、特种设备、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矿山安全监管和爆炸物登记管理。
四、强化宣传,切实营造全社会安全氛围
深入开展第1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常识,注重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坚决曝光各类安全隐患、措施不落实的现象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媒体披露的线索,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和新闻单位监督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推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