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有关科室和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浙江省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90号)和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3]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检查。现就做实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抓好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本局成立市专项检查工作组。陈萼娟副局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社会保险科、局办公室(监察室)、社保局及相关科室、就业中心、信息中心,社会保险科会同局办公室(监察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三、检查内容和程序
按照浙人社发[2013]90号下发《2013年浙江省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检查方案》中第“四、五”项要求进行检查。
四、时间安排
1、2013年5月底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加盖公章)书面报送社会保险科(电子稿另行报送)。
2、2013年6月10日前完成对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的检查工作,并在6月20日前形成全市自查报告上报绍兴市局。
3、2013年6月20日-7月,迎接省厅和绍兴市局对我市的检查抽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照省下发文件要求,逐条进行对照自查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浙江省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90号)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