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市属驻镇有关部门: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响治水攻坚战的号召,切实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洁净美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根据上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民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3〕12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为要求,以美丽乡村先进县(市)创建为契机,全域谋划、突出重点、集中精力,全面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切实改变水环境面貌,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道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结合全镇环境卫生、拆违控违“双百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力争通过9—10月两个月的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对全镇历年来积压在平原河道内的水草、垃圾和漂浮物及河岸垃圾进行一次突击清理和整治,打捞上岸集中处理,确保专项行动后,“河面无杂草和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为长效保洁管理打好基础。
三、工作职责
实行“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责任落实机制,除市、镇河道外,村级河道由党组织书记负总责,严格做到责任、措施、管理、监督“四到位”和资金、人员、考核、效果“四落实”。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河道保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片片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技信息中心,农业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技信息中心及相关办线、环保所负责人为成员。
五、实施步骤
全镇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9月10日—9月18日)
组织人员对全镇河道水草、漂浮物及河岸垃圾等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河道水环境现状,明确区域范围。
(二)集中行动阶段(2013年9月18日—10月15日)
本次突击行动采取全面清理与重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行动方案,对区域范围内河道的水草、垃圾、漂浮物及河岸垃圾进行突击清理,分类处置,原则上由各村自行落实填埋点进行无害化处理。特别要注重对水草“重灾区”和保洁死角实施清理整治。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3年10月16日—10月31日)
由镇河道保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村突击清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奖励。考核内容分河道保洁、河岸保洁、垃圾处理、整治资料、日常检查、长效管理等六方面,根据不同项目设定不同的分值,计算奖补资金。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健全以河长制为核心内容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六、考核办法
镇河道保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结合“双百整治”活动实行周通报制度,对各村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任务完成进度每周进行通报。并在集中行动结束后,结合周通报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1、补助标准:3700元/公里,具体根据市对镇考核结果确定。
2、奖补措施:各村所获补助金额按照镇对村的考核结果进行计算。(一)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给予全额补助;(二)得分在80—90分之间(含80分)的,按80%补助;(三)得分在70—80分之间(含70分)的,按60%补助;(四)得分在70分以下,不予补助。
3、先进评比:活动结束后,原则上按整治任务量、考核得分等进行先进评比,其中整治任务量占70%,考核得分占30%。考核分70分以下的取消评选资格。考评总分在前五位的村按奖补资金的20%给予奖励,最高限额不超过4000元/村,奖金直接用于村主职干部工作奖励。
中共崧厦镇委员会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2日
主题词:水利 河道整治 专项行动 实施意见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水利局。
中共崧厦镇委员会 崧厦镇人民政府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