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吸取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一些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好基层行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主要代表人负责制,各村、社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本辖区、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有效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主体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建立并严格实施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做到隐患自查、整改自主、责任自负。
二、严格检查,彻底整改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前期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回头看”,严防出现隐患整改查而不改、改而不力和隐患反弹等现象。同时,在节前要针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再进行一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重大节日活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政府(部门)督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社会稳定和谐。
三、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辖区内、所属企业内的安全生产情况,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处置,同时要规范事故信息报送。请村、社区,相关部门将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及联系电话于9月28日前报镇安监所。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15时前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表》报镇安监所,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值班电话:82653820、传真:82668203。
附件: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情况每日上报表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中秋国庆 通知
崧厦镇人民政府 共印120份附件下载:69号130911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