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控违拆违工作,贯彻落实上虞市控违拆违“百日攻坚战”动员会精神,迅速掀起新一轮控违拆违行动高潮,结合《崧厦镇深入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崧镇委2013第10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年7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崧厦镇控违拆违“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控违拆违工作的战略决策,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再造声势,再抓落实,再掀高潮,深化控违拆违,建设美丽崧厦。
二、攻坚任务
充分利用“百日攻坚”行动,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突出重点,借势推进,不断将我镇控违拆违工作向纵深推进。至“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全镇要拆除一批体量大、影响大的违法建筑,确保完成拆违4万平方米,全面控制新增违法建筑。
三、攻坚重点
通过互看互学、互比互促,拆改结合、以改促拆,做到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靓一片。
1、“二边一区”拆违行动。由镇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镇政府相关办线、国土所、交通大队等部门对镇范围内“路边、河边、镇区”违法建筑(包括脏乱差)进行摸排、梳理和分解,并及时对摸排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查漏补缺,组织开展 “二边一区”拆违行动。“二边一区”拆违要与“四边三化”、“双清”、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点、线、面结合,全盘推进。
2、主要道路两侧废品收购点整治行动。根据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报告中“8月中旬前完成主要道路两侧废品收购点垃圾专项整治”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按照《全市主要道路两侧废品收购点等整治工作方案》(虞控拆办〔2013〕4号)文件,对全镇主要道路两侧废品收购点、垃圾堆放点等脏乱差、有损城镇形象和环境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3、“违建典型”深化行动。加大“违建典型”曝光力度,组织开展每月镇级十大违建典型整治行动,违建典型要坚持面积大、影响大、拆除难度大、群众影响大“四大”遴选原则,“违建典型”要从点向线、片拓展,每个“违建典型”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平方米。
4、重点工程清障行动。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有计划、有重点地拆除妨碍重点工程尤其是重点项目、交通治堵、文明城镇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做到“及时梳理、果断拆除、注重改建、拆后利用”。清障行动要做到查人查事相结合,确保各项重点要作顺利推进。
5、城乡互动延伸行动。利用“百日攻坚”的声势,城乡联动,切实解决建新不拆旧的问题、空心村治理问题,乱搭乱建问题,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努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6、遗留问题突破行动。全面落实梳理罚而未拆和执法未到位的违法建筑,组织违法广告设施、违法船屋、非法占用河道违法建筑的整治,加强已没收或决定拆除而没有执行的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执行力度,借势借力,解决各类遗留问题。
四、工作措施
1、突出重点,结合“四边三化”推进控违拆违工作。
(1)重点加强“控违”工作,对顶风违建坚决予以拆除,巩固今年以来“控违拆违”成果。
(2)对主要道路及河边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一步进行疏理,对影响道路交通、村容镇貌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
(3)对废品收购点及垃圾堆放点进行专项整治,在8月15日前提前完成该专项整治工作。
2、全面动员,推进各行政村控违拆违工作。
充分发挥各行政村控违拆违的主力军作用,工作重心下移,各村要根据镇政府下达的拆违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1)进一步广泛宣传,形成违法建筑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2)落实拆违任务,各村要重点排摸影响道路交通、村容村貌,占用耕地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动员自拆,限期整改,对逾期未予整改的,各村可申请镇行政执法中队强制拆除。
(3)加强对拆除地块的利用和管理。对违建拆除的地块进行分类处置:对占用耕地的,做好复垦种植工作;对占用村庄建设用地的,优先用于道路、绿化等公益事业建设和解决住房困难户私人建房,确保控违拆违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控违拆违任务圆满完成。
(1)各班子人员要加强对分管片控违拆违“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和监督,实行片长负责制,督促相关村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2)驻村指导员要积极指导和协助各村做好违建的摸排和劝拆工作,指导各村做好拆违资料的收集工作。
(3)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作为各行政村控违拆违“百日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行动起来,认真制订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作,并做好本区域内控违拆违工作的资料收集存档工作。
(4)建设发展办、行政执法中队要负责做好控违拆违工作业务指导,组织强制拆违行动,做好全镇控违拆违工作的资料收集存档及资料上报工作。
(5)资产管理中心、镇安监所要加大对工业企业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重点加大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建筑整改。
(6)农技信息中心要加大对养殖场的管理,对影响环境、占用耕地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督促其限期拆除。
(7)派出所、电力、自来水、卫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控违拆违的配合工作。
(8)人大、纪委等部门要加强对“百日攻坚”行动的检查和监督,建立督查排名通报制。对各行政村的工作进度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宣传办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控违拆违的良好氛围。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建建设 拆违控违 百日攻坚Δ 方案
抄送:市拆违控违领导小组
崧厦镇人民政府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