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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暨开展城乡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

为推进小城市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脏、乱、差问题,理顺环境卫生的长效保洁管理机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开展以“清洁家园”竞赛、“庭院清洁户”争创、清洁河道、控违拆违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改善城乡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标本兼治、健全机制”的要求,重点围绕清洁家园、清洁庭院、清洁河道、清洁集镇“四清洁”推进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努力建立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为载体,力争通过“百日整治”活动,优化崧厦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提升崧厦小城市整体形象。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杨一国

副组长:章其君、车国荣、何建锋

成  员:陈小媛、邵作为、李俊、胡刚、应维海、陶海强、李君囡、宋卫峰、朱华夫、任胜华、贺岳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章其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办线负责人,市属驻镇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各村作为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明确村书记为环境卫生整治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环境卫生具体落实人,同时明确环卫责任区,落实好环卫保洁人员和督查人员。

三、主要任务

围绕“清、理、改”的标准和要求,通过垃圾清理、“六乱”整治、配套建设等系列专项行动,有效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1、“清”主要是结合“清洁家园”竞赛活动积极开展清洁行动。(1)开展集镇区域积存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采用机械作业集中清理一些积存垃圾、卫生死角,保洁公司配合落实,清理出来的地方可适当补种花木;崧城市政公司要担当起集镇范围内的道路维修、绿化补种养护、环卫督查工作;执法中队继续负责收取环卫费,并加大对门前三包的管理力度。(2)开展集贸市场清理专项行动。整合公安、交警、执法中队、工商、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集中取缔集镇区域范围内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马路市场。(3)开展行政村卫生死角专项整治行动。各村要广泛发动群众全面清理村内和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乱堆乱放及河道漂浮物垃圾,按要求落实保洁人员实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垃圾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中转站垃圾做到不外溢,清运及时无二次污染现象。(4)开展企业内外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企业内部要设置垃圾收集箱,百崧公路两侧的企业做到垃圾不出厂,由保洁公司负责上门收集。通过清洁专项整治,力争镇村环境面貌达到无暴露垃圾、无漂浮杂物、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无闲置空地、无杂草丛生的“七无”标准,进一步提升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呈现管理有序、村容整洁的农村新面貌。

2、“理” 主要是开展环境整理。(1)开展控违拆违专项整治。通过宣传、告知、强制等手段,拆除和整治政府驻地、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等重要地段的违章建筑、破旧危房及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2)开展乱堆乱放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整治百崧公路、崧谢公路、三联公路、老百红线及南北中心大道等重点线路以及各村村口、村主要道路两边视线范围内占道堆放的建筑废料、垃圾堆、柴堆,拆除未经批准的广告牌匾,清理、粉刷墙壁上乱贴乱画。结合“四边三化”活动,开展以“一种三清”为重点,依法彻底整治高速公路、高铁、百崧公路、引水工程及主要道路两边的环境污点,重点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对沿线可视范围内影响环境的破旧建筑全部拆除,规范整治两侧的无序广告牌,把沿线洁化、绿化、美化行动落到实处。(3)开展乱贴乱画专项整治。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安全美观”的要求,使广告牌匾真正成为美化环境、繁荣经济的一道靓丽风景;对集镇内乱贴乱画和违规小广告,采取粉刷、覆盖,统一绘制墙绘等措施,进行彻底清除,精心打造立体形象。

3、“改”,主要是改善配套设施。(1)加快配套项目建设。各村要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建筑垃圾收集点、生活污水治理池、村庄绿化美化等项目。(2)落实公厕投用标准。各村要继续做好部分遗留旱厕的改造升级工程,实现水冲式无害化公厕村域全覆盖,彻底拆除联户分格厕所,消灭露天粪坑。(3)改造现有环卫设施。要对辖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筒等环卫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污染、缺损、破损的要集中进行清洗维护和更换,保证环卫设施的美观清洁和正常运作。(4)鼓励有条件的村开展市场化保洁或服务外包操作试点。各村要抓紧开展“庭院清洁户”评选活动,根据年初下发文件的工作要求,立即在各村开展舆论宣传、绿化配置、组织评选、牌子张挂、表彰奖励等活动。

四、实施步骤

此次百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7月31日)

(1)镇政府安排部署百日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2)各村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及主要路段,议定具体措施。

(3)加强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每周两次信息提示。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9月15日)

(1)集中整治阶段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杨一国任总指挥,章其君、车国荣、何建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环境卫生实行片长负责制,驻村指导员要结合每周三下村加强对本村环卫工作和违章建筑的日常管理指导和督查工作。

(2)镇成立环卫考核组,组长由章其君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吕军飙、周新苗同志担任,考核组成员为任建锋、金和昌、沈丽美、孙冬、费立军、李凤珍、俞磊、谢海军、许桂灿。

(3)各村要根据本村实际,组织发动群众按照任务要求集中开展整治活动,整治范围为各村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河道、沟渠、道路、公共场所、保洁实施及房前屋后空余地,争取在自行整治阶段各村面貌有较大改观。

(4)集中整治期间成立督查工作小组,章其君同志为组长,陆娟华同志为副组长,顾水泉、俞磊、梁璐飒同志为督查组成员,负责每星期一次到各村巡查,发现问题拍照、摄影,并利用整改联系单的方式反馈给各村,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联系单由片长签字后交由各驻村指导员下发到村并督促整改落实。

3、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考核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

(1)自查自纠,整改完善。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村要认真查找工作疏漏,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以整改完善。

(2)建章立制,科学管理。各村要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3)考核验收,考核奖励。整治行动结束后,镇政府对各村的整治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核奖励。

11月份开始,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对各村进行日常考核检查及年终考评。

五、考核办法。

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在行动开展前后,对各村整治重点及主要路段进行集中拍照,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把它作为专项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各村采用每日巡查、每月检查(不定期)、每季评议、年终考评等方式进行考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对照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标准执行。

1、每日抽查。集中整治期间结合常规日巡查,环卫督查组将对各村存在问题进行拍照,并以整改联系单的形式向所涉村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未及时或未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的,在月考核中视情予以3-5分的扣分并给予曝光批评。

2、每月检查。由环卫考核组具体实施,每月分两个组集中三天时间对各村进行检查考核,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村,并督促整改。

3、每季评议。每季度结合乡风评议进行检查,由环卫督查组会同乡风评议小组联合进行,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整改的,镇政府将组织人员予以整改,整改费用从市镇下拨的保洁费中扣除。

4、年终考评。年终镇环境卫生考核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进行全面考核,根据每日抽查、每月检查、每季评议,结合市农办月抽查考核的整改意见以及各村的整改情况、环境卫生工作创新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1)基本分。基本分100分,由日抽查(20分),月检查(30分),季评议(10分),百日整治考评(20分),年终考核(20分)等组成。

(2)附加分。附加分为10分(对创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成效较为显著,并有借鉴、推广价值的每项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村庄绿化建设成绩显著的,酌情给予1—2分的加分;获得上虞市、绍兴市、省级以上绿化、生态项目的,分别给予1、2、3分的加分;鼓励村进行市场化保洁,对村级环卫保洁采用市场化保洁并取得较好成效的,加2分)。

(3)扣(加)分。对环境卫生存在突出问题经镇电视台曝光的扣1分/次,村民举报属实经曝光后未整改或市“清洁家园”栏目、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扣3分/次。在清洁家园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年终考核总分分别加5、3、1分。

5、检查通报。由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季度一期全镇环境卫生检查情况简报,并下发各村,公布考核排名情况;对环境卫生工作成效突出和及时整改问题的村进行表扬,并对优秀做法和措施进行宣传,号召其他村学习;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多和未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分析原因,并将脏、乱、差现象以图片等形式进行曝光。

六、奖惩措施

1、与村保洁经费挂钩。

(1)一般村按当年在册的农业人口数和常住本村的新居民数为基数,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年终考核总分%,分两次下拨到各村(上半年度一次,下半年部分按年终考核结果进行核算)。

(2)列入市环境卫生达标创建村的9个村,创建成功的按每人每年 60元的标准核发;不达标的村按考核成绩%×15元/人的标准核发。共何、严巷头、潘韩等3个村作为今年我镇的环境卫生整改提升村,成效明显且月平均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对每村给予5万元的奖励。时华、庙川、寺前、章家、陆家等5个村作为今年我镇的环卫整改村,取得明显成效的且每月考核在85分以上的,每村给予5万元的奖励。上述奖励和后面的奖励有重复的,以从高原则给予奖励,不重复建奖。

(3)各村要加大配套力度,对环卫经费要实行专项管理。镇农经中心要在8月15日前为各村建立单独的环卫收支帐备查(包含市、镇补助,环卫设施支出、垃圾清运、人员工资等使用情况),并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市、镇两级将组织人员对村级环境卫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一旦发现资金被截留、挪用等情况,作全额收回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落实环卫设施建设及绿化补助。

对村级环卫设施建设及新增村庄绿化的按《崧厦镇2013年新农村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实行三奖三扣制度。

(1)对每大片年终考评总分前二位的村(综合考评成绩须在85分以上),村保洁经费在原有基数上分别上浮20%、10%。同时分别按2元/人、1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奖金直接给村主职干部及环卫管理人员。

(2)年终根据考核成绩结合控违拆违成效,设定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分别给予每个村3万、2万、1万元的奖励。

(3)设立考核进步奖,对年终考评成绩上升最快最明显的3个村(根据2012年年终考评成绩对比)设立进步奖,奖励村主职干部5000元,并对保洁经费上浮20%。

(4)对年终考评总分排名末三位的村,取消其20%市镇下拨的保洁费,且年度不得被评为集体类先进,并进行通报批评。

(5)经季度市抽查考核,所抽查的村得分情况在85分(含)以下的,扣除该季度市镇保洁下拨款的50%。

(6)和村主职干部综合考核挂钩。年终总评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村干部综合考核不扣分;85分(含85分)—95分的,综合考核扣2分;85分以下的,综合考核扣5分。

(7)设立社区、村“清洁家园”竞赛活动先进个人名额10个,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庭院清洁户”先进若干户,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相关媒体中进行宣传表扬。市级农村优秀保洁员(农村优秀美容师)将优先从获奖村、社区中产生。获得一等奖的村、社区主职干部优先推荐为市级环卫先进个人。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敷衍塞责的村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与该村私人建房审批、主职干部勤政廉政保证金考核相挂钩。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乡环境整治是镇党委、政府为扎实推动新农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社区要上下联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  

2、形成合力,积极搬拆。各村要积极做好违法建筑、违章堆放物当事人的劝拆劝搬工作,凡自行整治阶段能主动拆除有碍村容村貌的违法建筑,镇政府将根据拆除的违法建筑面积按30—50元/㎡对村进行补助;对于影响较大又拒绝配合、逾期不拆不搬的违建户,镇政府将结合控违拆违专项行动,进行强制拆除或搬运。 

3、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清洁家园”竞赛、“庭院清洁户”争创活动的意义,广泛动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文明户、企业主等群体积极参与、率先垂范;同时要通过村户自评、群众互评、干部考评等形式,强化责任意识和争创意识,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素质和文明程度,营造“人人动手、共同参与”、 “保护环境、爱我崧厦”的良好氛围。

八、附则

本制度自2013年7月20日起执行,如原制度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由镇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崧厦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2. 上虞市农村环境卫生达标村创建考核内容及标准记分表

          3. 上虞市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整治”行动督查考核评分表

          4、        村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基本情况表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境卫生  长效保洁  百日整治  活动  方案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农办。

崧厦镇人民政府                              共印60份  
附件下载:60号13080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暨开展城乡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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