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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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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吸取近期全国和周边范围内一些火灾事故、老旧房倒塌事故、市政设施管理缺陷和小作坊违规使用燃气引发事故等教训,切实贯彻《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通知》(虞政办发〔2013〕62号)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深化企业自查自纠活动,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着力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重点检查行业和内容

 1、道路交通: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含重大隐患的整治情况),安全设施的缺损和毁坏情况;对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学生接送车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自备或租赁的接送车安全管理情况,车站、渡口的安全管理及秩序维护,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情况等。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及取得许可证时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情况,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和隐患整改、事故处理情况等。

3、消防领域: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医院、庙宇、宾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桑拿洗浴中心、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生产经营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配置情况,建筑消防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公共消防设施配置情况,“三合一”和“多合一”违规建筑情况等。

4、建筑工程领域:建筑施工企业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情况,工程分发包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等。

5、特种设备:宾馆、学校、浴室、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以及锅炉、大型压力容器、各类气瓶、燃气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重要设备设施的登记备案情况,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

6、农业、渔业领域:渔船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渔业作业船舶的有关许可证书取得情况,渔业船员的持证和作业情况,船舶通信、信号装置、救生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船舶安全性能情况,恶劣气候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等;农机有关许可证书的申领情况,从业人员持证和作业情况,农机和从业人员的年度检验和审验情况等。

7、教育卫生领域:学校消防设施、防雷装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状况和管理情况,学校大型活动、教学用危化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管理情况,校舍危房安全设施,食品药品安全及钦水卫生制度落实情况。

未列入上述行业领域的村(社区)和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检查,突出抓好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排除,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同时上报大检查活动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

三、时间安排

为确保检查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切实发挥检查的促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各村(社区)、企业自查阶段(4月12日—4月15日)

各组、片要制订详细的检查行动方案,明确检查重点,认真研究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督促企业业进行自查自纠,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2、镇政府督查阶段(4月15日—4月20日)

由镇领导带队,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分六个组开展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1)应维海:负责全镇规模以上企业及工业园区企业、镇属各大市场、危化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部门为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

(2)宋卫峰:负责全镇教堂、庵、祠、庙、网吧、文化娱乐场所、全镇村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部门为综治中心、派出所。

(3)胡刚:负责全镇农业生产、养殖业、农业企业、水利工程、防汛措施、各村危房户排查、土地整理项目安全工作,责任部门为农技信息中心。

(4)李君囡:负责全镇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学生接送车管理情况,责任部门为社会事务办。

(5)车国荣:负责全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及广告牌等安全工作,责任部门为建设发展办、派出所、城监队。

(6)各片片长负责分管各片村(社区)辖区内村级道路交通、村内企业(个体工商户)、村级防汛措施落实、危房户排查、在建民房等安全工作,责任部门为各村(社区)及驻(联)村干部。

3、汇总阶段(4月21日—4月28日)

各组、片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发现的部门和隐患,做到“定时间、定责任、定措施、定人员”,确保整改到位,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各组、片要把检查情况整理好,形成书面材料报至镇资产管理中心,由镇资产管理中心汇总上报市安监局,并迎接市督查组对我镇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检查计划,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检查重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

2、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上报镇政府。

3、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4、认真总结,畅通信息。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填报《各组(片)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形成检查总结报告。汇总表及总结请于4月30日前上报镇安监所,联系电话:82668203,传真:82061212。

 

附件:1.崧厦镇“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基本情况登记表

2.各组(片)检查情况汇总表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经济  安全生产  检查  “五一”  通知

抄送:市安委会

崧厦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29号130416关于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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