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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镇容村貌开展“清洁家园”竞赛和“庭院清洁户”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脏、乱、差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清洁家园”竞赛、“庭院清洁户”争创和清洁河道为主要内容的镇容村貌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镇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标本兼治、健全机制”的要求,积极开展“清洁家园”竞赛、 “庭院清洁户” 争创和清洁河道活动,着力改变农村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倒垃圾、乱拉线缆等现状,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整治,着力解决影响镇容村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提升崧厦小城市的整体形象。

二、 组织领导

镇成立镇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杨一国

副组长:傅春荣、胡  刚、朱华夫、章其君

成  员:陈小媛、邵作为、应维海、宋卫峰、陶海强、李君囡、任胜华、车国荣、贺岳江、王伟洋、吕军飙、章辉、章志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章其君兼任。

各村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成立由村主职干部为组长的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

1、开展“清洁家园”竞赛活动。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清洁家园”竞赛活动,要发动群众全面清理村内和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要全面整理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沙石、砖瓦,拆除占道或严重影响环境的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修整有碍视线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要加强村庄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做到见缝插绿、空地兴绿、拆违还绿、拆墙透绿;保洁人员要实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垃圾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农村环境面貌达到无暴露垃圾、无漂浮杂物、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无闲置空地、无杂草丛生的“七无”标准,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呈现管理有序、村容整洁的农村新面貌。

2、开展“庭院清洁户”争创活动。各村每年要按不低于农户总数30%的比例组织本村农户开展“庭院清洁户”争创活动,活动以“三比三看三树立”为主要内容:即比农户室内卫生,看家私物品是否摆放有序,玻璃、地面是否擦洗干净,屋内是否整洁卫生,整体格局是否美观大方,能否给人以居住生活舒适的感觉,从而树立新农居的形象;比院落环境卫生,看有无污水乱泼、机具乱摆、柴草乱放、牲畜乱跑、粪土乱堆、构筑物乱搭等现象,适度配置四季绿化,能否给人以整洁舒心的感觉,从而树立新农院的形象;比院外环境卫生,看在院外所涉及的区域,能否及时清理门口和墙侧的垃圾、污物,杂物堆放有序,做到常清常净、门前三包,从而树立新农村形象。

3、加强集镇及重点地段的环卫整治。重点清理整治百崧公路、崧谢公路、三联公路、老百红线等重点线路、各村村口及村主要道路两边视线范围内占道堆放的建筑废料、垃圾堆、柴堆,拆除未经批准的广告牌匾,清理、粉刷墙壁上乱贴乱画。结合“四边三化”活动,开展以“一种三清”为重点,依法彻底整治高速公路、高铁、百崧公路、引水工程及主要道路两边的环境污点,重点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对沿线可视范围内影响环境的破旧建筑全部拆除,规范整治两侧的无序广告牌,把沿线洁化、绿化、美化行动落到实处。

4、加强河道清草保洁工作。各村要建立河道清草保洁长效管理机制,进行常年打捞保洁,重点清除主、次干道两侧和河道、河沟、坑塘内多年积聚的垃圾、渣土、漂浮物、水生杂草,确保平原河网水面洁净,做到河道内无杂草、垃圾、漂浮物,实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要实施以河道整治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按照“建一处、成一处、美化亮化一处、效益发挥一处”的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

四、实施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

(1)镇政府安排部署镇容村貌集中整治暨开展“清洁家园”竞赛和“庭院清洁户”争创、清洁河道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2)各村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及主要路段,议定具体措施。

(3)加强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第二阶段,自行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坚持典型带动,即按照“高标准要求,高起点整治,高效能管理”的目标,选择3—5个村(从环境卫生达标创建村中选定)作为重点对象,树立典型,为面上推进提供样板。

(2)集中4月份一个月时间集中清理各村的建筑垃圾,要求各村村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到村口指定地点,镇政府组织力量集中清理外运填埋处理。

(3)各村根据本村实际,组织发动群众按照任务要求集中开展“清洁家园”竞赛及“庭院清洁户”争创、清洁河道活动,争取在自行整治阶段各村的面貌有较大改观。

3、第三阶段,督促整治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在各村自行整改的基础上,镇镇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照整体目标任务和各村整治方案,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必要时,镇政府将组织建设发展办、行政执法中队、国土所、派出所、供电所、环卫所、市政园林公司等单位,集中力量,重点整改,推动各村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4、第四阶段,检查验收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自查自纠,整改完善。集中行动结束后,各村要认真查找工作疏漏,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以整改完善。

(2)建章立制,科学管理。各村要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3)考核验收。整治行动结束后,镇政府对各村的整治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考核奖励。

五、考核办法。

镇镇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在行动开展前后,对各村整治重点及主要路段进行集中拍照,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把它作为专项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各村采用每日巡查、每月检查(不定期)、每季评议、年终考评等方式进行考核。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对照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标准执行。

1、每日抽查。由镇环卫站组织人员每天对各村进行卫生抽查,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所涉村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未及时或未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的,在次月考核中视情予以3-5分的扣分。

2、每月检查。由镇环境卫生督查组与各片副片长共同进行全面检查,各片副片长实行跨片检查,交叉打分;集镇范围内的环境检查工作由督查组组织开展,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保洁公司,并督促整改。

3、每季评议。每季度结合乡风评议检查进行检查,由镇环境卫生督查组会同乡风评议小组联合进行,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整改的,镇政府将组织人员予以整改,整改费用从市镇下拨的保洁费中扣除,并在年终考核总分中每次扣除3分。

4、年终考评。年终镇环境卫生考核组将组织人员对各村进行全面考核,根据每日抽查、每月检查、每季评议,结合市农办月抽查考核的整改意见以及各村的整改情况、环境卫生工作创新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设基本分100分,由日抽查(20分),月检查(40分),季评议(20分),年终考核(20分)等四部分组成。另设附加分10分(对创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成效较为显著,并有借鉴、推广价值的每项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村庄绿化建设成绩显著的,酌情给予1—2分的加分;获得上虞市、绍兴市、省级以上绿化、生态项目的,分别给予1、2、3分的加分;鼓励村进行市场化保洁,对村级环卫保洁采用市场化保洁并取得较好成效的,加2分)。对环境卫生存在突出问题经镇电视台曝光的扣1分/次,村民举报属实经曝光后未整改或市“清洁家园”栏目、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扣3分/次。在清洁家园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年终考核总分分别加5、3、1分。

5、检查情况通报。由镇镇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季度一期全镇环境卫生检查情况简报,并下发各村,公布考核排名情况;对环境卫生工作成效突出和及时整改问题的村进行表扬,并对优秀做法和措施进行宣传,号召其他村学习;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多和未对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分析原因,并将脏、乱、差现象以图片等形式进行曝光。

六、保洁经费和奖惩措施

1、与村保洁经费挂钩。

(1)一般村按当年在册的农业人口数和常住本村的新居民数为基数,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年终考核总分%,分三次下拨到各村(60%部分按半年度分两次下拨到各村,剩余40%部分按年终考核结果进行核算)。

(2)列入市环境卫生达标创建村的村,达标创建成功的按每人每年 60元的标准核发;不达标的村按考核成绩%×15元/人的标准核发。

(3)各村要加大配套力度,对环卫经费要实行专项管理,单独设置环境卫生资金备查帐(包含市、镇补助,环卫设施支出、垃圾清运、人员工资等使用情况),不得截留、挪用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市、镇两级将组织人员对村级环境卫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一旦发现资金被截留、挪用等情况,作全额收回处理。

2、落实环卫设施建设及绿化补助。

对村级环卫设施建设及新增村庄绿化的按《崧厦镇2013年新农村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落实奖惩措施,实行三奖三扣制度。

(1)对每大片年终考评总分前二位的村(考核成绩须在85分以上),村保洁经费在原有基数上分别上浮20%、10%。同时分别按2元/人、1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奖金直接给村主职干部及环卫管理人员。

(2)年终根据考核成绩结合控违拆违及综合整治效果设定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分别给予每个村3万、2万、1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70%作为各村整治工作专项经费,30%作为村主职干部整治工作奖励。

(3)设立考核进步奖,对年终考评成绩上升最快最明显的3个村(根据2012年年终考评成绩对比)设立进步奖,奖励村主职干部5000元,并对保洁经费上浮20%。

(4)对年终考评总分排名末三位的村,取消其20%市镇下拨的保洁费,且年度不得被评为集体类先进,并进行通报批评。

(5)经季度市抽查考核,所抽查的村得分情况在85分(含)以下的,扣除该季度市镇保洁下拨款的50%。

(6)和村主职干部综合考核挂钩。年终总评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村干部综合考核不扣分;85分(含85分)—95分的,综合考核扣2分;85分以下的,综合考核扣5分。

(7)同时设立社区、村“清洁家园”竞赛活动先进个人名额10个,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庭院清洁户”先进若干户,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并在相关媒体中进行宣传表扬。市级农村优秀保洁员(农村优秀美容师)将优先从获奖村、社区中产生。获得一等奖的村、社区村主职干部优先推荐为市级环卫先进个人。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敷衍塞责的村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与该村私人建房审批、主职干部勤政廉政保证金考核相挂钩。

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容村貌整治是镇党委、政府为扎实推动新农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社区要上下联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  

2、形成合力,积极搬拆。各村要积极做好违法建筑、违章堆放物当事人的劝拆劝搬工作,凡自行整治阶段能主动拆除有碍村容村貌的违法建筑,镇政府根据拆除的违法建筑面积按30—50元/㎡对村进行补助;对于影响较大又拒绝配合、逾期不拆不搬的违建户,镇政府将结合控违拆违专项行动,进行强制拆除或搬运。 

3、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清洁家园”竞赛、“庭院清洁户”争创活动的意义;要广泛动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文明户、企业主等群体积极参与、率先垂范;要通过村户自评、群众互评、干部考评等形式,强化责任意识和争创意识,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素质和文明程度,营造“人人动手、共同参与” “保护环境、爱我崧厦”的良好氛围。

八、附则

本制度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如原制度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由镇镇容村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崧厦镇农村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2.环境卫生达标村创建考核内容及标准记分表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环境卫生  清洁家园  活动  方案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农办。

崧厦镇人民政府                              共印60份
附件下载:26号130407关于集中整治镇容村貌开展“清洁家园”竞赛及“庭院清洁户”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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