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企业、办线、站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和《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乡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全乡所有生产建设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
检查内容: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2、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5、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6、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7、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8、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9、高危行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和定时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和内容
1、道路交通领域。深入开展以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包车、校车、大型运输车(工程车)、农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占道行驶等不法行为,严查营运客车超员、超速、无证营运、擅自改装客运车辆、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站外揽客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2、消防安全领域。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高层和地下建筑、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
3、建设工程领域。深入开展对全乡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领域。深入开展以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及剧毒化学品、汛期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边批边建。严厉打击越界开采矿山资源、没有矿石源的石料加工厂和非法矿山的盗采等行为。
5、机械制造领域。深入开展以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企业用电设施、外来包工队伍安全管理,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护措施是否到位,涉及金属可燃爆粉尘企业或加工场所的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要求,防爆、通风、除尘设备是否完善,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是否落实。
6、特种设备领域。深入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
7、教育卫生领域。深入进行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危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严禁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学校场地出租作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对学校接送车辆和幼儿接送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对卫生院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8、旅游景点(区)领域。深入开展对各旅游景点(区)的消防安全及相关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对全乡旅游、宗教场所组织检查。
9、餐饮场所燃气领域。对餐饮场所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对查出及企业自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未列入上述重点行业领域的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检查共性内容和本部门实际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6月10日至7月10日)
各行政村、办线、站所把该通知下发到所属(辖)全部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同时,督促所属(辖)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7月11日至9月20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行政村、办线、站所对所属(辖)生产建设经营单位特别是上述重点检查行业领域和内容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发观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落实。
乡里组织七个组开展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一)、工业旅游组
组 长:姚志华
成员单位:资产管理中心、安监所、旅游办、章镇环保所、质监所、章镇工商所
检查范围:工业企业、特种设备、危化品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旅游企业(节会)
(二)、农业水利组
组 长:王国祥
成员单位:农技信息中心、各相关水库管理员
检查范围:农业、林业、渔业设施设备、农业发包工程、山林防火、农业企业、山塘水库
(三)、建设工程组
组 长:罗党生
成员单位:村镇建设办、国土所、供电所(下管、章镇)、路政中队
检查范围:建设工程、建筑工地、民生工程、拆迁工程、户外广告工程、地质灾害点、关闭矿山、电力安全、道路交通安全
(四)、公共安全组
组 长:陈杰、厉国荣
成员单位: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所、交警中队
检查范围:社会治安、社会稳定、消防安全(企业、民房)
(五)、社会事务组
组 长:戴秀兰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办、卫生院、学校
检查范围:学校(包括学校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学生活动安全)、医院及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含网吧、娱乐场所、敬老院)
(六)、宣传文化组
组 长:顾永宝
成员单位:文化站、广电站、派出所、工商分局
检查范围:文化市场经营、文化演出等活动、宗教(庙宇)活动场所
(七)、村(社区)督查组
组 长:各片片长
成员单位:各村联村干部、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督查范围: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公共安全及消防工作、危房、村集体用房和活动场所、村级道路(桥梁)、山塘水库及其水利设施
五、工作要求
1、检查全面深入,整改规范及时。各检查组要对所属(辖)生产建设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做到全覆盖。要督促所属(辖)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有记录、汇总后送乡资管中心(安监所)。
2、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检查组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3、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检查组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各检查组请于9月17日下班前将《行政村、办线、站所检查情况汇总表》送乡资管中心(安监所)赵振炜同志处,电话:82911038。
附件:《行政村、办线、站所检查情况汇总表》
岭南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开展 安全生产 整治行动 通知
岭南乡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