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便〔2015〕9号
各科室(单位)、窗口和分中心: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突查暗访工作制度》已经“中心”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
2015年6月11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区政府、余云才副区长、区纪委王永明书记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印发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中心突查暗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区便民中心办事大厅政风行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区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监督科牵头组织,设立社会“突查暗访组”,以服务对象的第三方视角,对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进行不定期、不暴露身份的突查暗访。
第三条 突查暗访内容主要包括:
(一)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无用电脑(手机)玩游戏、聊天、网上购物(上淘宝)、炒股(浏览股市网页)、看视频(听音乐)等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有无工作日午餐或值班期间饮酒;有无使用禁忌用语,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等;节假日值班期间有无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的情况;
(二)各窗口工作秩序、便民服务、制度落实、卫生环境等是否规范;
(三)各窗口其他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情况;
(四)走访部分服务对象,或发放调查问卷,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对办事大厅有关窗口的意见,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有无“吃拿卡要”的情况。
第四条 暗访方法主要由暗访组通过到现场录相拍照、电话录音、现场询问、察看等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