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粮[2013]50号
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我市秋粮收割已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保护粮农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根据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3年粮食生产的通知》(虞政发[2013]14号)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秋粮收购有关政策批复》(虞政办发[2013]307号)的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购价格
1、普通晚粳谷:地产中等质量标准晚粳谷的市场收购中心价(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确定为每50公斤(下同)150元;订单内晚粳谷的收购价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另加奖励15元,合计165元。鉴于今年我市晚稻受灾实际,对低于中等质量标准二级内的晚粳稻(包括籼粳杂交稻),允许顶抵晚稻订单,价格实行依质论价。
2、甬优12等优质籼粳杂交稻:确定中等质量标准(参照普通晚籼谷质量标准)市场收购中心价为144元,对有订单任务的种粮农户允许顶抵订单晚谷订单,奖励标准为15元,即订单收购价为159元。
3、等外粮食收购(不分甬优和普通晚粳谷):对出糙在70%(含70%)—73%之间,收购价格为110元;出糙在70%—67%(含67%)之间,收购价格为100元;出糙低于67%,不予收购。对等外粮实行单独存放,不得顶抵晚稻订单。
4、粳糯谷:中等质量标准的圆粒型粳糯谷市场收购中心价为160元。
5、普通晚籼谷:中等质量标准的地产普通晚籼谷市场收购中心价为135元。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抓好收购
今年国内粮食市场需求不旺,行情低迷,我市秋粮生产又先后受到高温干旱、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秋粮收购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对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增强政府调控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把抓好秋粮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粮食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及早动手,全力以赴把秋粮收购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肃收购政策,保护粮农利益
一要切实遵守国家“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要公示粮食收购品种、价格、质量标准、作价办法、奖励标准和结算方式等政策信息,让农民卖“明白粮”。 二要规范订单管理,严格执行订单奖励政策,订单奖励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售粮农户手中,严禁利用订单套取政府补贴。三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做到既不压级压价,也不抬级抬价,杜绝收购人情粮。四要动员农民充分利用机械烘干设备和晴好天气,及时抢烘抢晒粮食,对杂质不达标粮食要进行除杂处理,提高入库粮食质量,确保储备粮质符合规定要求。五要切实做好农民余粮的核实工作,既要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避免发生农民“卖粮难”,也要防止农民卖“过头粮”,同时要严格防止陈粮、“转圈粮”以及周边地方粮源流入我市。六要对等外粮食实行单独存放,不得与标准粮混存,也不能划转为地方储备粮,要尽快组织销售,避免粮食再次受损。七要要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保证收购、储存环节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三)、创新服务方式,方便粮农售粮
要结合“助农增收服务行动”,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围绕便民、利民、惠民,改进收购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粮食烘干、除杂等设施和空闲场地,为农户提供粮食整晒、烘干服务,及时帮助农民解决售粮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让售粮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要强化舆论宣传,帮助农民全面了解当前有关粮食政策和形势,形成合理价格预期,引导农民适时出售余粮,实现增产增收。要继续开展收购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工作,把调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之一。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