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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居民服务管理“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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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政(2011)第24号

各村(居)、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根据虞新居民领(2011)9号文件《关于开展新居民服务管理“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4月至6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抓排查、抓登记、抓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新居民服务管理“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新居民服务管理“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着力优化新居民就业、用工环境;切实增强新居民知法守法意识和维权保护能力;有效消除涉及新居民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持续推动新居民和本地居民的交流融合与和谐共处;全面提升新居民信息登记工作水平和治安管控能力;进一步完善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送温暖

    通过组织开展大走访活动和召开新居民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新居民所思、所盼、所忧,集中解决一批涉及新居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结对帮扶、定期慰问、志愿服务等形式,切实帮助生活困难的新居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通过建立联系点制度,加强与新居民的日常沟通与交流,掌握了解新居民的工作、生活动态,帮助新居民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等多方面融入本地社会。

    (二)送政策

    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进村、进企业、进学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政策法规知识竞赛、上街设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帮助广大新居民全面掌握居住登记的相关知识、日常法律知识和融入城市的基本常识,通过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全面提高维权意识和维护社会稳定意识,为其正确寻求帮扶、救助打下扎实的基础。在宣传重点上,要围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绍兴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暂行规定》和上虞市居住证待遇政策等进行宣传,医院、学校、用人单位、出租房东、新居民对《条例》、《办法》和《暂行规定》的知晓率分别达到100%和70%。

    (三)送服务

    镇新居民事务所要紧紧抓住新居民节后返城高峰刚刚过去的有利时机,全面落实政策待遇和服务举措。要做好新居民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上岗培训。使来镇新居民都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缓解企业用工荒现象;镇计生办,要加强新居民育龄妇女的计生服务,深入厂矿企业、村(居)宣传计生政策,免费发放计生药具,开展生殖健康检查;镇学校要加强对全镇新居民学龄儿童的调查与排摸,对错过开学时间未能及时上学的要想办法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就学问题;镇卫生院要加强餐饮和企业务工新居民的健康检查,做好新居民儿童的疫苗接种工作。

    (四)抓排查

    镇要动员组织民警、协警、专职协管员、志愿者协管员和村(居)干部,按照“情况明、底数清、管控严、服务好”的目标要求,全力开展新居民矛盾纠纷、治安与消防安全隐患、重点管控对象大排查。一要认真排查涉及新居民的各类矛盾纠纷,彻底了解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全面查找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与结症所在,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化解。二要周密排查治安与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闲置房屋、用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排查与分析研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治措施。三要细仔排查重点管控对象,采取网上比对、关联信息判断等办法,把有前科劣迹、身份不明、居无定所、昼伏夜出、收入反常等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按照“查人必先查疑”的要求,纳入高危人口列管。特别是对“五种监改”对象、“两保”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有前科劣迹的人员要注意排摸掌控,运用高危人口滚动式管理加强巡查,准确掌握其居住和活动情况,从中发现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对散居在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在办理租赁房屋手续时,要核查身份及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对集中居住在公寓的流动人口,要实行不定期抽查,了解其工作、生活状况。

    (五)抓登记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新居民(出租房屋)基础信息采集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工作。一要加大信息采集登记力度,确保登记对象不漏网、重点部位不漏排。要落实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工作,对现有出租房屋租赁情况要一一检查核实,变更登记的出租房屋要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新增出租房屋要及时登记,并与业主签订好治安责任书。二要提高信息登记工作效率与水平,责任区协管员要完整采集、填写登记表信息,及时提交已采集人员的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完毕的居住证件发放到新居民手中。信息录入员要按严格规定程序办理居住证件,认真把好信息质量审核关、加快信息录入速度,增强信息登记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三要强化信息登记稽查,充分发挥镇稽查队伍的积极作用,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力争通过“春风行动”系列活动,使我镇新居民信息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人户一致率、治安责任书签订率、信息登记质量分别达到100%、95%、70%、100%、100%。

    (六)抓整治

    要切实加强对高危人员的打击、管控与教育,进一步加大对新居民实施盗抢、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在排查登记中发现任何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镇警务室。镇新居民事务所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联络人:王海江

联系方式:13429504373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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