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梁委(2015)第17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扎实开展“五水共治”和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统筹发展、标本兼治的原则,广泛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推进“生态梁湖、魅力梁湖”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努力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1.有效提升环境卫生面貌。村容整洁,无“三乱”现象,无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建筑垃圾处置及时、合理。
2.大力推动环境基础建设。淘汰一批陈旧、破损的垃圾收集设施,做好部分遗留旱厕的改造升级工程,实现水冲式无害化公厕村域全覆盖,彻底拆除联户分格式厕所、消灭露天粪缸。加强“一户多宅”整治拆后利用,实现拆用并重,加快拆后地块覆土复绿,新增复绿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3.全面优化长效管理机制。环卫基础设施齐全,保洁队伍完备。建立健全专人负责、代表监督、专项考核、长效管理等工作机制,确保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有效巩固。
三、工作重点
针对我镇环境卫生面貌存在的问题,“百日攻坚”的主要任务是“两清理、两完善”,即:清理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清理建筑垃圾,做好主要道路边、河边环境整治;完善基础设施配备;完善长效管理体系。
1.深入开展环境整治行动
进一步提升镇域主要道路、河道两侧保洁水平。重点对百丰公路、百江公路沿线的废品收购点和乱贴乱画实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公路、工业区内道路以及河道两侧积存垃圾,加强主要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和占道经营整治。
加快环境卫生示范村、达标村创建步伐。以今年2个环境整治示范村、4个达标村创建为重点,树好样板,以点带面,为全镇环境卫生长效化保洁提供经验。其他村(居)要认真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及群众反响强烈的垃圾堆放点。
2.集中清理一批建筑垃圾。
全面清除主要道路两侧、河岸等可视范围内建筑垃圾,理顺建筑垃圾管理监察机制,减少无序堆放现象的产生。加快“一户多宅”整治后的建筑垃圾清除工作,要求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在验收合格后,对各村(居)的垃圾清运费按照去年“一户多宅”整治期间已经确认拆除的建筑面积补助每平方米5元。
3.加强违章建筑拆除力度。
集中拆除一批主要道路两侧、河道两侧的违章建筑,按照拆除的建筑面积予以补助,砖瓦结构以每平方米20元补助工作经费到村,同时以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奖励村干部;棚类以每平方米10元补助工作经费到村,同时以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奖励村干部。对去年控违拆违中已经补助的不再重复奖补。
4.优化环卫配套设施建设。
加大公厕建设投入力度,做好遗留旱厕的改造升级,彻底拆除联户分格厕所,消灭露天粪缸。
对辖区内的垃圾箱、垃圾桶等环卫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污染、破损严重的要集中清洗维护或更新,保持环卫设施的美观清洁和正常运作。
5.完善长效保洁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集镇和工业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市场化保洁,规范管理和监督机制。健全村级保洁队伍,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可尝试采用市场化保洁,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组建由老干部、老党员为成员的巡查监督小组,加强监督,提高保洁成效。
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对集镇、工业区市场化保洁和各村(居)的环境卫生专项考核,奖优罚劣,严格奖惩,树立良好的工作导向。
四、时间安排
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从4月初开始,到7月初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前):开好动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抓好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自觉主动地参与到“百日攻坚”行动中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并与集镇、工业区各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
2.集中整治阶段(4月底前):各村(居)要充分发动各方面力量,集中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吊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彻底清除积存垃圾、建筑垃圾,坚决消灭露天粪缸。在5月初由镇纪委、人大牵头对完成整治任务的村进行考核验收,镇政府按新规定补发第一季度的保洁资金,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村不予补助。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化保洁区域的考核监督,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防止垃圾积存。
3.设施完备阶段(5月底前):以规范、整洁为目标,合理配备环卫设施,淘汰一批破损垃圾桶,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垃圾集中点进行重新建设,使垃圾收集更加集中、彻底。普及水冲式公厕,彻底拆除联户分格式厕所,对遗留旱厕进行改造升级。
4.巩固提升阶段(6月底前):各村(居)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开展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清理一处、干净一处、巩固一处”,防止反弹和“回潮”,通过集中整治,切实提升镇容村貌。
5.总结评估阶段(7月初):在各村(居)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将组织力量开展考核验收,验收结果与环境卫生月考核评分直接挂钩。
重点开展“四查”:
一是查清扫保洁是否落实到位,包括进村道路路面和沿线沟渠清洁度,以及村庄内整体环境清洁度。要求保洁队伍配备合理,环卫设施规范、整洁,长效管理、监督机制到位。
二是查河道沟渠两边是否清理到位,要求水面无漂浮物,四周无暴露垃圾,水清流畅,河岸绿化较好。
三是查乱堆乱放是否整治到位,要求村庄周边、村内道路、河道沟渠及房前屋后等可视范围内无建筑余料、废弃家具、柴草秸秆等物品堆积,建筑垃圾处置及时、合理。
四是查卫生死角是否清除到位。要求村庄内无卫生死角,无露天粪缸遗留。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要充分认识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逐一梳理,强化攻坚,限时解决。
2.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境整治办公室,由城建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按照“分片负责、定人定事、定时定责”的要求,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3.加大造势力度。要切实加大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造势力度,务必使“百日攻坚”行动进村入户、人人知晓;纪委、人大要全方位参与到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来,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监督,为“百日攻坚”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舆论氛围。
4.强化督查考核。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绩效评估参照《梁湖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周通报月考核制度。对月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村(居)给予最高额度补助;对考核分在80分以下或因主观原因导致整治工作长期停滞不前、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居)取消当月保洁补助,同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
中共梁湖镇委员会
梁湖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