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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驿亭镇环境卫生村级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驿政(2015)35号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美观的新农村形象,现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16行政村

    二、 考核内容

    组织制度、队伍管理、行政村环境卫生、道路沿线卫生、环卫基础设施等。

    三、考核标准

   (一) 保洁队伍数量。各行政村要按常住人口3‰一5‰的比例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分片负责区域内垃圾收集、运输、道路保洁、公厕保洁和集贸市场保洁等工作,保洁人员协议一年一订,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报酬到位。(保洁人员一般每300人以下配备1名,300人至600人配备2名、600人至900人配备3名、900人以上每增加300人再配备1名。自然村较多的行政村应视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保洁员。)

   (二) 保洁范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村域内农户全覆盖,包括每户垃圾收集,主要道路及两旁可视范围,村级集贸市场及四周,公共场地、绿化带及空闲地,垃圾屋(房、桶、坑)及四周,家畜家禽圈养,无乱堆乱放,房前屋后、河渠沟塘等无明显垃圾(村内主要场所、道路1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等垃圾不超过一处)、各类牛皮癣清除等。各村垃圾堆放点及村中转房垃圾日产日清,四周保持清洁。

   (三) 保洁时间。村内主要道路保洁以及垃圾收集、河道(沟渠、溪流)保洁、垃圾屋(房、桶、坑)四周保洁要求一天二次;公厕保洁一天三次;主要道路、绿化带及两旁可视范围保洁、村级集贸市场及四周保洁每天至少要达到8小时以上,并确定起止时间;公共场地、空闲地和房前屋后一天一次。突击环境卫生整治一年不少于4次。

   (四) 环卫设施。公共场所配足大型垃圾桶,农户每十户配置一个垃圾箱,每位保洁人员配备一辆垃圾专用车,并着装作业。有条件的村每户配备一只垃圾桶。

   (五) 责任落实。各行政村应合理划分保洁人员责任区块,实行上墙挂牌制度。同时各行政村建立环境卫生检查督查领导小组,由各村主任兼任组长,明确分管人员,并制定考核办法,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季度考核和不定期抽查、对口检查等方法,具体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按照《驿亭镇环境卫生达标考核评分细则》执行(详见附件)。

   (一)督查组监督。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和人大副主席、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线中层副职以上机关干部为成员的镇环境卫生督查组,每季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由新农办下发《驿亭镇环境卫生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新农办负责2天后进行再督查,限期不整改的,由镇牵头予以整治,整治费用由被整改单位负责承担(涉及村的在年终补助中予以扣减),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网格化监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的要求,将镇范围划分若干个责任网格,每个网格由镇聘请一名义务管理监督员,对责任网格内环卫保洁情况、人员上岗情况、设施管理情况等进行实时监管。

   (三)第三方检查组监督。聘请第三方检查组,对各村环境卫生情况及各区块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四)简报监督。建立镇环境卫生简报制度,面向全镇公布,一月一刊,反映每月各区块环卫保洁管理检查出来的问题和卫生排名结果,并分别在驿亭政务网和党政OA系统上进行通报。各村也要建立起每月卫生检查公示制度,在村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五、考核绩效使用

   (一)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环境卫生列为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加强重点、难点问题治理。

   (二)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单位,每月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或重复被曝光的单位,年底不得评为美丽乡村方面先进。

   一是对村主要干部的责任追究 :每月排名后三位的村,由联村干部对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约谈;每季度排名后三位的村,由各片片长对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约谈;年度排名后三位的村,由镇主要领导对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约谈。

   二是对联村干部的责任追究:每次对村干部进行集体诫勉谈话时,所在村的驻村干部同时参加;年度排名最后二位村的联村片长和联村干部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完善奖励激励政策。

   实行专项考核补助资金。每个村年末按人口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人口数(农经中心年底人口年报为准)补助10元/人,其中人口数补助资金的10%用于村干部奖励,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给予全额补助,得分在80-89分之间的按80%补助,得分在70-79分之间的按60%补助,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不予补助。上级检查考核中,我镇排名在全区前列的,视情给予各村一定的经费补助。中转房清运经费镇政府按照各村人口、中转房数量和清运距离等情况采取年底一次性补助。

  六、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驿亭镇环境卫生达标考核评分细则》

 

 

 

 

                                         驿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驿亭镇环境卫生达标考核评分细则

 

         村: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达标项目

评分细则

扣分细则

考核分

1

保洁队伍

10

各村要按常住人口3‰一5‰的比例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分片负责区域农户垃圾收集运输、道路保洁、公厕保洁、河道保洁和集贸市场保洁等工作,并且各村要与各个保洁人员签订协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未按要求配置保洁人员扣5分,缺一项保洁内容扣2分,未签订协议扣2分,协议中未奖惩措施扣1分。

 

2

监督队伍

10

各村按要求成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结合村实际,制定具体的环境卫生考核方案,奖惩分明,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保洁人员收入挂钩。

未建立监督队伍扣5

分。奖惩不分明扣2分。未开展自查考核扣3分。

 

3

垃圾收集、运输

15

各村要全面推进垃圾桶装化,配置好垃圾清运车辆和工具,按要求建设好垃圾堆放点(中转站)。垃圾有专人收集,及时清运,清运率达100%;清运车辆和工具要干净、无损、勤消毒;垃圾堆放点及村中转房垃圾日产日清,四周保持清洁。

未开展垃圾袋桶装化扣5分,未按要求配置垃圾基础设施扣3分,垃圾清运不及时扣5分,垃圾车辆和工具脏或破损扣2分。中转房垃圾清运不及时出现垃圾出房现象的扣5分。

 

4

道路保洁

15

村庄内道路包括道路两旁及绿化带要有专人负责清扫,实施动态保洁。确保道路可视范围内整洁,无成堆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设摊、乱停放、乱搭建现象。

主要道路无专人清扫或两旁垃圾较多、不整洁扣10分,主要道路两旁有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每发现一次扣5分。

 

5

公厕保洁

15

要有公厕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保洁。公厕内外整洁,无积水、积尘,无粪迹、痰迹,无乱涂写、乱张贴,大小便漕无积粪、积垢,无明显异味,倒粪口、吸粪口加盖,无粪便外露、漫溢现象。公厕周围空地要硬化、绿化。彻底消灭居住区内联户分隔式厕所及露天粪缸。

公厕未落实专人保洁扣5分,内气味重、有积水、积尘、痰迹、黄迹、粪便外溢等现象分别扣1分;厕所内设施不齐每发现一项扣1分;四周脏、乱差扣2分。发现一处露天粪缸的扣10分;发现一处联户分隔式厕所的扣5分。

 

6

清扫清运

10

垃圾箱(房)内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焚烧现象。村内无填埋场,无临时堆放点,把垃圾运送到指定垃圾中转站。作业完后,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垃圾箱(房)周围干净整洁,无散漏垃圾和污水。有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不乱倒乱堆。清扫员要求每天巡回保洁,严禁将垃圾扫入路边或花坛。

垃圾箱(房)收集清运不及时或四周不干净的,每处扣0.5分;发现焚烧的扣2分,不按规定清运、倾倒垃圾的,每处扣1分;发现建筑垃圾乱倒乱堆的,每处扣1分;发现将垃圾扫入路边或花坛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7

村集贸市

场保洁

10

 

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与保洁,确保市场及市场周围整洁、有序,无成堆垃圾和卫生死角,同时定期开展除四害灭杀活动,使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无专人负责定期保洁扣5分,市场及周围有成堆垃圾或卫生死角每发现一处扣3分。

 

8

庭院保洁

10

各村区要动员村民积极开展庭院整治活动,消灭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同时落实“门前三包”,做到自己房前屋后无乱堆放,整洁有序。

未开展庭院整治扣2分,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成堆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9

其它

5

积极开展卫生示范村、达标村创建

卫生示范村创建成功得5分,卫生达标村创建成功得3分,两项均未创建成功不得分。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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