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政办发[2015]1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上虞区“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虞政办发〔2015〕132号)文件精神,通过各乡镇街道的摸排上报,并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将上虞市飞宇包装有限公司等50家单位列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现予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督促各挂牌督办单位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及时落实相应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和消防大队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在8月15日前将“消防重点隐患整治年活动”中排摸确定的乡镇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落实发文挂牌督办,并抄送区消安委办公室(消防大队)。10月底前,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隐患单位进行验收。
附件: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名单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下载:虞政办发[2015]177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