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崧镇政〔2015〕51号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根据《上虞区“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虞政办发〔2015〕132号)文件精神,我镇会同公安、环保、供电、供水等部门,通过认真摸排,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上虞市顺风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列为镇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现予公布。
镇安监所、政法办将会同公安、环保等职能部门,督促各挂牌督办单位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及时落实相应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附件:镇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名单
崧厦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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