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道政〔2015〕87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道墟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已经修订,现经镇政府研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道墟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
主题词:修订 气象灾害 预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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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府办、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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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墟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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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墟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条例》、《上虞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道墟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坚持以人为本,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应急处置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灾情的发生发展,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镇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支持。
3.科学决策,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科学决策,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气象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组织体系
镇政府负责全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其工作职责是: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处置建议,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及时传达镇政府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级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镇政府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村级组织、职能部门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镇农技信息中心为全镇气象灾害处置的应急牵头部门,各行政村、居委会、派出所及镇各办公室为应急协管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灾害处置工作的开展。
三、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村级组织应迅速调集本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镇政府、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处置动态和处置方案。
镇政府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帮助事发地村级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镇政府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根据事发地村级组织请求,迅速调集民兵、公安和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村级组织,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