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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道墟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朗读

 道政〔2015〕85号

各村、有关单位:

《道墟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已经修订并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道墟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

 

 

主题词:印发    森林防火    预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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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府办、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区农林渔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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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墟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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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墟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迅速、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减少森林火灾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绍兴市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绍兴市上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镇历年来处置森林火灾事故的实践,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以生态靓镇为目标,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充分认清森林火灾后果的严重性,森林火灾扑救的艰巨性和森林火灾带给人们的损失,紧紧抓住森林火灾发生的初期,及时、迅速、有效、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控制并扑灭发生的森林火灾,确保国家、集体、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

第三条  编制的原则。坚持“及早发现、专业扑救、因地制宜、确保安全”的原则。

1.及早发现: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获得灾情上报,通常由镇护林管火员在巡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

2.专业扑救:由镇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火灾扑救,禁止老、弱、病、残、妇女和学生参加。

3.因地制宜:要善于根据当时的地形地貌、林相、风向、火险等级、所处季节等情况制定具体扑救方案。

4.确保安全:在保证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防止盲目蛮干。

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镇发生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

第五条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森林火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各村、各部门落实各项责任制。

2.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村和有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物资准备。

4.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第二章  事故分级

第六条  森林火灾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分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I级)、重大森林火灾(II级)、较大森林火灾(III级)和一般森林火灾(IV级)四级。

第七条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I级)

1.连续燃烧超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危险品、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村庄、居民地。

第八条  重大森林火灾(II级)

1.连续燃烧超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地、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九条  较大森林火灾(III级)

1.连续燃烧超6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不足50公顷的森林火灾。

3.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地、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条  一般森林火灾(IV级)

1.连续燃烧超3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10公顷的森林火灾。

3.造成1人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村庄、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区的森林火灾。

第三章  组织体系

第十一条  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镇森林火灾的预防和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指挥长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农办、党政办、综治办、工办、社会事务办、道墟派出所等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火办)为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常设机构,设在镇农技信息中心内,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成员单位及职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

2.做好森林火灾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镇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组织本预案的演练、人员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工作。

4.指导和协助各村做好森林火灾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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