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道政〔2015〕81号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和防灾救灾能力,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道墟镇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道墟镇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道墟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日
道墟镇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 2号),努力减少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制定了《道墟镇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要求和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提高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镇职能,制定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已建房屋建筑或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险情;
(三)防灾救灾等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机制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对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镇政府负责建立和拟定本镇区域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根据本镇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本镇的应急组织以及各行政村、企事业等单位的应急组织。
(一)镇政府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应急职责包括拟定本镇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镇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镇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行政村、企事业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行政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镇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镇政府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镇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已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应根据镇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四、应急准备
(一)镇政府将定期研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建设工程的产权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所属建设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三)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