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道政〔2015〕78号
各行政村(社区)、中小学:
《道墟镇学校(幼儿园)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墟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日
道墟镇学校(幼儿园)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我镇学校(幼儿园)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等级
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置的突发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区教育局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由区委、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处理的突发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定为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①一次3人及以上重伤或1人及以上死亡的事件;
②2人及以上被埋、被困、失踪事件;
③群体急性中毒10人及以上的事件;
④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为较大的事件。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三、 组织机构与职责
道墟镇学校(幼儿园)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银苗
副组长:李梦嘉、陈月烨、孙国龙、李立刚
组 员:张祥刚、屠建国、许以峰、周吉英、谢群芳、顾月锋、许茶梅、朱洪钢、应建华、王伟国、范彬、陈丽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月烨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职 责: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协调,并明确镇属学校(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落实学校(幼儿园)重大活动的预案和报批制度,对事关学校师生安全的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防患于未然。事故发生时,应牵头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
(二)抢险救援专家组:
职责:接受相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咨询,为学校安全工作出谋划策;事故发生后,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三)现场指挥部:
职责:事故发生后,由镇领导、教育局和卫生局分管领导、派出所领导及事故所在学校领导组成。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事故的组织抢救、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和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事故发生单位需外界人力、设备支援时,应及时报告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如需请求市、区有关部门进行救援时,由领导小组与上级部门联系。
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灾情设立具体工作小组。
四、报告与响应
(一)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镇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按规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或其他严重公共事件持续期间,对突发紧急情况应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在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一般性突发公共事件,学校要予以重视,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以避免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学校在事后要及时组织调查,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镇分管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