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百办〔2015〕65号
各村(居)、社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督查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各村(居)、社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开展督促检查,做到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力度
(一)要以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酒类、饮料、冷冻食品、调味品、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节日期间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为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特别要关注农村(社区)集体家宴聚餐点食品安全,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饮店、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食品店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对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要切实加强对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严防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要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二)要以熟食卤味、动物血制品、水发产品、酱腌菜、豆类制品、米面制品等自制食品为重点,严厉整治自制食品来源不明,渠道混乱;自制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脏乱差;自制食品使用问题原料,如使用病死猪肉、腐败变质大米、过期食品原料等;加工过程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如使用二氧化硫、吊白块、工业用染料等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三)要集中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制品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大对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的清查整治力度。对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单位的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自我检测、储存运输、索证索票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并对各单位采购、储存、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三、严格值守,妥善处置“两节”期间食品药品突发问题
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要健全值班制度,严格节日值班和工作纪律,保持通讯通畅。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要立刻按规定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现象发生。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