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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上虞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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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政发〔2015〕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6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5〕3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职业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努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满意率,结合上虞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强化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及用人单位共同责任,创新育人模式,提高育人质量,增进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和使用的契合度,强化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竞争力,为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普职有机融通、办学多元灵活,体现终身教育,特色明显、全省领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体系完善。加快技工学校、理工院校建设,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基本形成职教普教融通、职教成教一体,初等、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有机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

——产教融合。加快职教集团、专业指导委员会建设,围绕产业发展调整、优化专业,做精做优新兴专业10个,做大做强省级骨干专业5个,骨干专业群每年培养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到2017年,职业学校成立“教学工厂”6个,在企业成立“研发中心”或参与企业产品研发项目10个以上。

——质量领先。职业学校改革发展省内领先,教师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且具有较高水平,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普遍建立,毕业生技能初级证持有率100%、中级证持有率80%以上,学生全国、省市技能大赛获奖100人次以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9%以上。

二、内涵建设内容和改革举措

(一)创新办学理念,促进成长成才。一要全面树立“以人为本、多元选择、全面发展、人人出彩”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打造“宽口径、厚基础、强技能、多出路”的成长成才格局,开展职业启蒙教育、职业生涯规划、职业技能教育,组织“中小学职业体验日”活动,每年为全区中小学生提供5000人次职业体验。二要提高德育实效,坚持以文化熏陶人的德育理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强化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深化情感教育,开展孝德教育、乡贤精神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品德修养;以比赛为载体,突出技能主题,深化德育内涵,提升学生职业品质。三要加强普职融通工作,允许有一定比例的优秀职业高中学生进入普通高中,也允许普通高中学生选择职业高中专业学习,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学习机会。

(二)加快专业建设,提升内涵水平。健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职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和研究,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专业与产业匹配度。一要强化产业对接。围绕全区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完善高端制造业、精细化工业、建筑业、旅游业等地方支柱产业与职业教育对话机制,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作用,每年举办产业与专业高水平对话活动。抓好同上虞新兴行业与服务行业相匹配的专业设置,重点对接上虞青瓷文化和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建设,开设青瓷陶艺专业和家政服务专业,建立青瓷陶艺人才培养基地。到2020年,初步形成与产业高度对接、产教深度融合的发展机制。二要优化专业结构。发挥建筑、机电、数控、汽车、烹饪等省级骨干专业辐射作用,创建区域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培养更多新型技术人才。三要建设实训基地。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职教专业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理实一体”的教学需求和“产学研合一”的发展要求,增添专业实训设备,进行实训场所的改造与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建设以公有制为主体、产权清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实训中心。从2016年起,年财政实训设备专项经费500万元,并逐年增加。四要凸显地方特色。要重视地方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支持职业学校传承民族工艺和民俗文化,将富有上虞地方特色的产品、工艺、文化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优化师资结构,提高专业能力以总量充足、水平提升、结构优化为目标,优化职业学校师资队伍。一要启动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卓越计划”,出台名师、专业带头人、特级教师培养、考核等系列政策,促进教师队伍成长。二要畅通职校教师引进渠道,健全兼职教师资源库。完善中职学校教师招聘政策,加大优秀专业课教师、金牌教练、特级教师引进力度,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走进职业学校课堂。三要提升在职教师专业层次。围绕持续提高师德水平和专业发展能力,通过境内外学习交流等途径,多层次开展教师专业培训和教学业务竞赛活动,完善培训质量监控保障机制。

(四)强化教育创新,深化课程改革2015学年起全面实施新一轮课程改革,完善《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把行业标准、职业规范、企业文化引入课堂,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一要优化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抓好企业课程、特色课程、校本课程和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每年评选区级职业教育精品选修课程20门,到2017年完成区级选修课程100门以上;二要推行学分制、弹性学习制度,扩大学生多样性学习选择权,实践性教学环节学时数达到总学时的60%。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创业能力。三要搭建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构建意识教育、项目体验、创业模拟和创业实战的“四位一体”和小发明、小革新“两小目标”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学生创新创业实验园区,每年有20件左右学生创新创业作品在省市获奖。

(五)加速校企融合,推动共同体建设。完善《上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创设校企合作平台,深化校企合作。一要抓好产学研建设。抓好产学研联合体建设,在学校以“教学工厂”为载体,引进企业生产线;在企业成立“研发中心”和“企业课堂”,参与企业技改项目,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产品研发和产品检测。到2017年,职业学校成立“教学工厂”6个,在企业成立“研发中心”或参与企业产品研发项目10个以上。二要抓好实训教育。深入推行“工学交替”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职业学校和企业按照“职责共担、合作共赢”机制和“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学生就业”要求,联合开展招工招生、培养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协同育人。到2017年,建筑、机电、旅游、烹饪、汽车等专业全面实行“现代学徒制”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三要抓好校企合作。推进校企“零距离”办学,实施“订单式”培养、集团化办学,构建 “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校企融合式”办学和专业产业化建设。开展区级校企合作先进集体、校外优秀示范性实训基地评选等活动,加大奖励力度,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到2017年,建成省市级示范性职教集团3个以上,区级及以上校外优秀示范性实训基地20个以上。

(六)丰富培训形式,助推创业就业。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一要加大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力度,扩大“3+2”与“五年一贯制”合作办学机制,尝试开展与职业院校“3+4”本科培养试点,拓展与技师学院的合作,积极建设和升级上虞区技工学校,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二要开展“技能大讲堂”、“百名技师进校园”等活动,加大兼职教师招聘力度,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进校园,为职业学校学生成长搭建平台;利用沪虞教育合作平台,每年为上虞企业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开展“技能大讲堂”活动4期以上,建设由高校名师和企业名家组成的区级高技能人才资源库。到2017年,我区职业教育各专业的企业兼职教师达专业教师的40%。三要加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社区教育,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积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强化社区学院功能,2016年起在城区筹建中心社区学院,到2018年秋季投入使用。加快建设中心镇社区学校。四要推进各类职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依托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社区学校,开展农村预备劳动力、成人双证制教育以及退役士兵、青年农民、外地务工人员、在职职工等各级各类培训,重点开展岗前培训、阳光工程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扩大家政服务类培训。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项目菜单、课证融合、创业提升”新型培训体系,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

三、落实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区政府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区府办、人才办、编办、教体、发改、经信、财政、人力社保、科技、旅游、服务业发展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对全区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资源配置、经费保障和督导评估;明确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教体局,作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办事机构。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民间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学校与公办职业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

(二)完善督导评估办法,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强化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主导职能,成立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指导,强化科研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总结经验并指导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校企联络交流与联合攻关,加强质量监测与评估,评选并推广科研成果。加强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职业教育评价和质量监控,加快建立和完善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科学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行业企业“访问工程师”培养制度,将企业实践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业绩考核范畴。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不断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健全经费增长机制财政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专业、师资队伍等建设的投入,保证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在30%以上;落实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逐步增长的要求,确保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高于普通高中1.5倍,对向上争取的专项资金,地方财政按规定予以配套到位。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管理,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除上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收取企业应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全区的职业教育。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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