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丁政〔2015〕46号
各行政村、各养殖场(户):
根据省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和区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9月18日开始,全乡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注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 加强领导
入秋以后由于气温温差变大,畜禽容易爱凉,极易引发动物疫病,加之今年以来,国内已经发生十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毒株变异,亚型增多,防控难度加大。下半年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频繁,往往成为一些病毒性传染病的高发季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仍不能松懈。各行政村、各养殖场要统一思想,抓住当前防疫有利时机,把秋防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来抓,周密部署,宣传发动,加强防疫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秋防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 确保质量
本次秋防免疫任务主要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牛羊口蹄疫的免疫注射工作,全乡从9月18日开始到11月15日前完成集中普免任务,其中9月18日至10月15日为第一阶段,主要对猪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禽流感进行集中免疫注射;10月16日至11月15日为第二阶段,主要开展牛、羊口蹄疫的集中免疫注射和社会散养户禽流感的第二次免疫注射。各村要坚持“保密度,保质量”的原则,周密部署免疫工作,组织好人力、物力和财力,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建立起有效的免疫屏障。
各村在组织队伍搞好散养动物免疫的同时,要统筹抓好规模畜禽场的自防工作,各行政村要将秋防任务通知书及时下发到各规模场。场主应及时到乡申领疫苗,按规定免疫程序做好免疫注射工作,同时建立免疫档案,自觉接受防疫指导和督促检查,经常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对免疫质量不合格的场,要责令重新免疫,直至达标。要对不按规定开展防疫的场,取消其自防资格。
各规模场要切实加强对防疫物资的管理,特别是对疫苗的管理,要做好疫苗出入登记和保管,确保质量,节约用苗,杜绝浪费。
三、结合秋防 搞好调查
各行政村要结合秋防,对当前的动物疫情和畜禽存栏作一次全面普查,掌握疫情动态和畜牧业生产情况,认真做好各类畜牧生产的调查工作。同时,提请各村要合理科学上报畜牧生产数据,做到不虚报、漏报,确保数据正确。
四、做好核查 上报材料
秋防每一阶段集中免疫结束后,各行政村要对散养户集中免疫登记复印件进行审核和留存,并于10月18日、11月15日前分别上报乡农技中心,并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秋防一、二期的自查工作。区、乡在每阶段免疫结束后要对各村进行抽查免疫工作情况,望各村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丁宅乡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0日
抄 送:区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
丁宅乡党政办 2015年9月20日印发- 上一篇:关于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