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丁政〔2015〕34号
各行政村:
现将《2015年丁宅乡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丁宅乡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6日
丁宅乡党政办 2015年6月26日印发
2015年丁宅乡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改善全乡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健全和巩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机制,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成效,优化农村居住环境,切实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处理率,改善水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根据区农办环境卫生工作考核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乡各行政村。综合各行政村规模、人口状况、经济实力等因素,分二类进行考核。第一类:丁宅、上宅、下宅、新任溪、双桥共5个村;第二类:缸岙、华丰、庙湾、深湾共4个村。
二、考核内容
1.村环境卫生考核:包括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清扫清运、基础设施以及制度建设与队伍管理等。
2.环境卫生达标村、示范村创建工作:主要考核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及长效保洁情况(参照区环境卫生达标村、示范村考核结果)。
三、考核办法
采取按月考核的办法,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
(一)检查方法
成立乡农村环境卫生考核领导小组(附件1),由乡纪委、人大、纪检干事、建设发展办、农技信息中心等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各村环境卫生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考核。
(二)督促办法
环境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应认真落实所属区域的保洁工作。乡农村环境卫生考核领导小组将在每月检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各村书面反馈检查情况,并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送达各联村干部加强督促整改。整改村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未在限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的,将由乡组织人员“代清”,所需费用在季度保洁补助资金中予以扣减:
1.村内主要道路两边、桥头河岸可视区范围内出现大片垃圾堆积或废弃生活用品,未及时处理的;
2.村主要道路两旁乱堆乱放挤占交通空间,未及时清除的;
3.垃圾房(箱、桶)内或四周垃圾长期堆积,未及时清运的;
4.其他有碍村容村貌需要清运处理的。
(三)考核计分
各村环境卫生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按照《丁宅乡农村环境卫生月考核评分表》(附件2)执行。环境卫生达标村、示范村创建工作考核参照区农办考核结果。
四、资金补助和奖惩措施
(一)村庄保洁补助:村庄保洁经费按2.5元/人·季进行补助,按季度兑现。经费补助发放计算方法:季度内考核总成绩/考核次数/100*2.5元/人·季*行政村人口数。如因环境卫生问题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所涉及的村扣发当月村庄保洁补助。
(二)垃圾清运补助:按照2015年区有关部门对我乡垃圾量考核基数、补助标准,结合各村实际垃圾收集量及路途远近进行分级补助。丁宅、上宅、下宅、庙湾、深湾为A类;华丰、缸岙、新任溪、双桥为B 类。对垃圾收集量达到基数的,分别按每车20元、27元进行补助;对超出基数部分的,分别按每车30元、37元进行补助;对低于基数的,分别按每车10元、17元进行补助(各村2015年垃圾量考核基数任务表见附3)。
(三)村干部专项工作奖励:设立村干部环境卫生工作专项考核奖,根据(历次月度考核总成绩/考核次数)得分及全区三类乡镇考核排名情况分别奖励,具体标准为:第一类考核对象中的第1名奖励6000元,第2-4名奖励5000元,第5名奖励4000元;第二类考核对象中的第1名奖励5000元,第2-3名奖励4000元,第4名奖励3000元。丁宅乡在三类乡镇年终考核排名进前2名的,专项工作考核奖分别按上浮20%予以发放。该专项考核奖在年终兑现,其中村主职干部奖金比例不低于50%,环境卫生专职委员奖金比例不低于15%,其它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分配方案上报至乡建设发展办备案。
(四)达标村、示范村创建奖励:缸岙村、深湾村成功创建区级环境卫生达标村、示范村的,乡政府分别奖励2000元和5000元。
五、考核要求
在平时检查考核中,严格按照《丁宅乡农村环境卫生月考核评分表》中的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如在督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检查不到位、打人情分等问题,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其它
本考核办法由丁宅乡建设发展办负责解释,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丁宅乡农村环境卫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丁宅乡农村环境卫生月考核评分表
附件3:2015年丁宅乡各行政村垃圾量考核基数任务表
附件4:丁宅乡农村环境保洁员配备一览表
附件5:丁宅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月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1:
丁宅乡农村环境卫生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丁宅乡环境卫生考核领导小组由乡纪委、人大、纪检干事、建设发展办、农技信息中心等工作人员组成,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如遇人员岗位调整,则按乡党委政府分工安排自动接替)
组 长:王铭军 王增泰
副组长:章荣伟 戚春波
成 员:章锦波 高 锋 王立标
王水苗 陈林伟 陈 钢
丁永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建设发展办。
附件2:
丁宅乡农村环境卫生月考核评分表
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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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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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村 环 境 卫 生 面 貌 (40分) |
村主要道路 保洁 |
路面整洁,两侧可视范围内无0.5平方米以上的垃圾固废物,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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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杂物堆放,无占道经营,秩序良好,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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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 保洁 |
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村内河道、池塘、沟渠、溪流两岸10米范围内无垃圾,无杂物乱堆积,无白色污染,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社会化保洁河道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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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 环境 |
村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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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乱搭乱建、乱涂乱画、乱张乱贴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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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公共场所无乱堆乱放现象,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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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露天粪缸,凡发现整治遗留或返潮现象,每只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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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稳定 |
被群众投诉并查实的,每次扣2分。经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上级通报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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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扫 清 运 (20分) |
保洁员每天巡回保洁,严禁将垃圾扫入路边或绿化带,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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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不及时清运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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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桶)周围干净整洁,无散漏垃圾和污水,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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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统一收集到村垃圾集中点,无临时堆放点,每发现一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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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设 施 (20分)
基 础 设 施 (20分) |
垃圾箱(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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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每20-30户设置一处垃圾房(箱)或放一只垃圾桶,不按要求配置的的每查处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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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焚烧垃圾现象,定期清洗和维护,保持外体干净,无残缺、破损。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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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
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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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应无乱涂乱画,墙面光洁,外墙面整洁,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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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便器、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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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化粪池与出粪口有盖板,无破损,不满溢。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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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 养护 |
定期进行绿化养护,绿化带无缺株缺块、无垃圾杂草,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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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制 度 与 队 伍 管 理 (20分) |
组织 保障 |
村主要领导工作重视,有一名村两委会干部专职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在上月度考核中对存在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发现一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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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 队伍 |
各村按照400:1的比例配备保洁员,保洁队伍稳定,每缺一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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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落实,用工合同齐全,未签订合同的,每缺一份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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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 规范 |
建立美丽家园示范户评选制度,不建立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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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洁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每缺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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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卫生监督制度和村民卫生公约,每缺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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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村民、村管企业“门前三包” 制度,不建立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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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的宣传标语,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并有记录,每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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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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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考核组人员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2015年丁宅乡各行政村垃圾量考核基数任务表
单位:吨
|
分类 |
行政村 |
2015年垃圾收集量考核基数 |
|
一类 |
丁宅村 |
372 |
|
上宅村 |
338 | |
|
下宅村 |
253 | |
|
新任溪村 |
348 | |
|
双桥村 |
202 | |
|
二类 |
缸岙村 |
118 |
|
华丰村 |
102 | |
|
庙湾村 |
77 | |
|
深湾村 |
39 | |
|
|
合 计 |
1849 |
附件4:
丁宅乡农村环境保洁员配备一览表
|
行政村 |
人口 |
应配保洁员 |
|
丁 宅 |
1809 |
5 |
|
上 宅 |
1550 |
4 |
|
下 宅 |
1288 |
3 |
|
新任溪 |
2160 |
5 |
|
双 桥 |
1288 |
3 |
|
缸 岙 |
853 |
2 |
|
华 丰 |
649 |
2 |
|
庙 湾 |
485 |
1 |
|
深 湾 |
260 |
1 |
附件5:
丁宅乡农村环境卫生月度考核汇总表
2015年 月
|
村 名 |
考核得分 |
主要扣分理由 |
|
丁宅村 |
|
|
|
上宅村 |
|
|
|
下宅村 |
|
|
|
新任溪村 |
|
|
|
双桥村 |
|
|
|
缸岙村 |
|
|
|
华丰村 |
|
|
|
庙湾村 |
|
|
|
深湾村 |
|
|
注:此表由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负责填写,一式三份,分别交党政主要领导和建设发展办。
考核组成员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