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百办〔2015〕69号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加快形成分类投放、分类转运和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不断改善街道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2015年上虞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区委“四个上虞”战略,紧紧围绕2015年区政府工作目标,建成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相结合,建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相结合,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为宗旨,按照简便易行和属地管理原则,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回收利用率、分类处置水平和综合利用能力。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培养市民分类意识和习惯,引导市民源头减量和正确分类,逐步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5年主要完成六个试点小区(五洋花园、中央假日、时代家园、绿洲家园、锦绣家园、东方名都)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转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三、主要工作
1.实行分类推进。根据区政府要求2015年全力做好试点小区分类工作。有关社区要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分别负责实施六个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四分法”要求统一设置分类垃圾收集桶,发放相应垃圾袋。参照“每180户配备一名、一个小区不少于2名”的标准配备督导员,指导督促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确定分类标准。试点居民小区按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转和处置。进行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其中,厨余垃圾用绿色收集桶,可回收垃圾用蓝色收集桶,有害垃圾用红色垃圾桶,其余垃圾用灰色收集桶,分别进行投放收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也可因地制宜对小区垃圾房等进行改造作为投放收集点。
3.加强分类培训。制定专项培训计划,组织社区、物业、督导员、志愿者等人员开展垃圾分类操作培训,普及推广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分类正确率。
4.强化收运管理。厨余垃圾由建设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可回收垃圾由供销总社组织再生资源企业进行收集运输与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落实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和无害化规范处置,其余垃圾由区建设局环卫中心收运。街道对具体收运工作进行监督、协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5年10月)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动员,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管理制度,与各试点小区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保障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市民人人参与垃圾分类。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1月—12月)
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采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桶、垃圾袋、试点小区垃圾房等设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完善制度保障,基本完成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建立分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社会参与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
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提升分类质量,提高市民对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保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持续推进方案,迎接上级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具体事务。各涉及试点小区的社区也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确保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
完善街道、社区两级垃圾分类管理体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网络和工作运行机制。街道办事处统筹负责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工作,制订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试点社区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试点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深化宣传引导
各社区要具体负责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利用标语、海报、橱窗、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QQ群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和指导手册,做到宣传“进单元、进楼道、进家庭”,切实提高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全民知晓率和分类水平。
(四)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和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指标体系。街道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开展量化排名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给予社区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奖励,对分类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十佳分类明星”等评比,年终开展先进评比,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热情。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