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发改〔2015〕33号
各科室、所、中心:
根据区委办〔2015〕69号文件精神,我局在“平安上虞”创建工作中承担5项工作,其中4项为责任部门,1项为配合部门,总分值11.53分,为考核一类部门。为确保我局创建工作顺利完成,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金山中局长为组长,胡金友副局长为副组长,牵头开展创建工作,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牵头开展具体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重特大事项
严重影响经济秩序案件(第四类第9项责任部门)。未发生严重影响经济秩序、被中央有关部门立案查处、以及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案件。此项为一票否决制。
主要工作:
1. 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切实把好项目审批关。
2. 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及时掌握了解项目的信息情况,综合分析,及时反馈。
牵头领导:陈凯
责任科室及负责人:行政许可科 陈炜铭
(二)社会政治稳定
群体性事件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第三类第11项责任部门,平均分值3.81分) 。
主要工作:
1. 加强价格监管和监测,严格控制涉及民生的价格调整,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处置各类投诉案件,确保不发生价格群体事件。
2. 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加强项目监管。
3. 及时掌握了解信息,及时反馈。
牵头领导:王磊 陈凯
责任科室及负责人:价格监督检查所 陈晓华
行政许可科 陈炜铭
(三)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各类安全事故有效遏制(第二类第45项责任部门,平均分值5.42分)。处置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工作有力,未发生油气长输管道爆炸事故。
主要工作:
1. 加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和保护。
2. 加强危害管道安全的查处。
3. 指导、监督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4. 加强与安监、公安、规划等部门及沿线乡镇街道的协调沟通,共同确保管道安全。
牵头领导:陈凯
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基本建设综合科 刘海燕
(四)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有序
社会参与广泛(第三类第78项责任部门,平均分值1.67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达到省规定要求。
主要工作:
1. 建议区政府建立区级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用信息工作机构。
2. 协调建立区级综合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3. 协调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或应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4. 协调建立信用联合奖惩制度。
5. 联系宣传部、质监、市场监督、人行、银监、经信、社保等相关部门, 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信息,及时预防处置重大失信事件。
牵头领导:许庆荣
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国民经济综合科 潘静
(五)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有序
化解处置及时有效(第二类第72项配合部门,平均分值0.63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到位。
主要工作:
1. 推进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2. 重点推进政府性价格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调价顺利。
牵头领导:胡金友 王磊
责任科室及负责人:物价管理科 裘庆庆
办公室 朱真辉
三、工作要求
1. 把平安创建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区委办[2015]69号文件及创建活动相关资料,积极组织参与平安建设“四率”提升等专项活动,做到平安创建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2. 创建工作根据分工,要落实职能科室,确定具体联系人,明确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因责任原因影响创建工作的,将根据区平安创建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要按照责任分工,制订好具体工作推进计划,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实施时间和工作进度。
4. 从7月份开始,每月27日前,各牵头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从8月份开始,每月2日,各牵头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上报自评自查表。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