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便〔2015〕7号
各科室(单位)、窗口和分中心:
为切实深化作风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推进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服务重点项目,争创红旗窗口”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重点项目、争创红旗窗口”为主题,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发展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地方经济、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服务项目,尽心设计活动载体,广泛动员机关干部参与,充分展示“中心”良好形象,推动“中心”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认真查找在服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中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等问题,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方式,优化资源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流程再造,大力推出便利企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手段,大力提升面向企业和项目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保障重点项目尽快投产达效,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政务保障。
三、活动内容
1、不断优化环境。建立工作台账,对所有新建、续建、在建的重点项目,逐一建立办理台帐,责任到科室(单位)、到窗口、到人员。查找存在问题,通过整理台账,排查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推进不力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窗口分析原因,协调推进。实行联审联批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图审、多证联办、联合测绘优势,梳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重点解决审批程序复杂、效率不高的问题。开设“绿色通道”,积极主动对接重点建设项目,在招投标、行政审批等环节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政策咨询、帮办、代办服务以及后续跟踪服务。
2、严格规范管理。规范岗位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各科室(部门)、窗口、分中心要仔细梳理各自的岗位职责,并按照职责认真开展工作。规范集中审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达到95%以上,“一审一核”达到90%,确保依法行政和高效审批同步实现。规范审批监督,逐步建立审批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本区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运行。
3、切实强化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面对服务对象咨询,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承担办理、解答、转交或引导责任。实行限时办结制,服务对象在符合相关规定并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经办窗口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要求事项。尝试容缺办理制,针对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服务对象给与先行办理,再由服务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补充齐全。实施政务公开制,窗口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都要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虞分厅、“中心”网站、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窗口《办事须知》等形式进行公开。
4、注重培树典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落实以“亮身份、亮承诺”为主要内容的“双亮”活动,进一步激发工作人员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热情和干劲。以党员示范岗、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为载体,坚持每月评比“红旗窗口”、“服务标兵”,培育和宣扬先进典型,召开先进典型经验交流大会,开展道德讲堂、微型党课等活动,大力弘扬标兵典型的先进事迹,并通过门户网站、工作简报、电子屏幕等媒介大力宣传身边的典型,在“中心”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推动工作上台阶。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服务重点项目,争创红旗窗口”活动,是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中心”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要。各科室(单位)、窗口、分中心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主动作为、科学配合,扎扎实实地把活动开展起来。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以加快重点项目投产达效为目标,对照要求认真开展活动。各科室(单位)、窗口和分中心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细化到人,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争创活动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单位、窗口和分中心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各方积极型,动员和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区政府
余云才副区长、区纪委王永明书记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办)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