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虞审管〔2015〕10号
各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审改办《2015年浙江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浙审改办〔2015〕10号)文件精神,前期在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本区行政许可事项规范梳理对外公开结果取得预期目标,为切实加强行政审批集中管理,确保本区2015年度底前“事项、人员、授权”到位,确保审批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体进入区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集中率达到95%以上,既受理又能办理审批事项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并顺利推进本区“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行政权力运行系统”运行,特通知如下:
一、确保事项进驻。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全面梳理上报进驻区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事项:
1.行政许可事项按集中率达到95%以上,既受理又能办理审批事项达到90%以上标准。
2.除行政处罚外的其他权力事项按照“能进则进”原则,合情合理界定进驻事项,不能进驻请说明原由,由区审管办总体把关。
